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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符合规定的农村贫困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实施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一)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和普通高中: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资助标准达到或超过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免费,未达到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补助。农村贫困学生已享受政府、学校组织提供的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应再重复享受相应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资助时限和方式
资助时限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按学年实施。在省内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资助由学校受理,扶贫专项助学金直接发放给学生,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由学校按标准免除。在省外学校(除技工学校外)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资助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受理;在省外技工学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资助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省外学校农村贫困学生的所有资助资金由受理单位按学年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如何申请资助?
(一)省内学校: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由农村贫困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首次申请的农村贫困学生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学生资助卡或银行卡,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之后在当期学段内,不须再次提出申请材料,即按学年给予资助。
(二)省外学校: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农村贫困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技工学校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单位如何对审核通过的农村贫困学生分别进行资助?
(一)省内学校:农村贫困学生入学报到时,学校按规定的资助标准,直接免除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免费所需资金由财政按照免费人数和资助标准补助给学校。资助标准高于学校收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应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资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向学生收取。扶贫专项助学金由学校按每生每学期500元的标准,通过学生的资助卡或银行卡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
(二)省外学校:受理单位在次年春季学期,将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一折通)”或学生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各地各学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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