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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教育局发布,这些学生可申请享受教育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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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大庆市教育局发布

邀您知晓并监督

教育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如果您的孩子正在教育阶段就读,属于贫困类型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书范文,可向所在学校(园)提出申请享受相应的教育资助:

一、各教育学段资助政策

(一)学前阶段

依据物价部门备案或批复的各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中的管理费、保教费和杂费进行资助。一般不低于普惠性幼儿园平均收费标准的50%。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特教1750元/生/年。

2.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3.寄宿制低保学生就餐补贴:由县(区)按照每生每年300-500元水平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三)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免学费: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改、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2.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资助标准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2000/1000元。

3.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教育资助申请书范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四)普通高中阶段

1.免学杂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改、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2.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庆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2400/1800元。

3.寄宿低保学生就餐补助:由县(区)按照每生每年300-500元水平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五)高校阶段

1.高校新生入学困难项目:按照省内院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教育资助申请书范文,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请咨询高校学生资助部门。

二、政策咨询监督

如您想对教育资助申请、范围、标准了解的更具体,可咨询所在学校(园)、县(区)教育局;如您发现学校(园)对教育资助有违规现象,可拨打下列监督举报电话。

大庆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萨尔图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让胡路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红岗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龙凤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大同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林甸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杜蒙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肇源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肇州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大庆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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