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感谢网友“12163”参与投稿,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方便大家学习。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地区代理合同篇一
受托人名称(乙方):
一、委托内容:
二、委托范围、要求:
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送审;2、拟定招标方案;3、编制招标文件;4、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5、发布招标信息;6、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7、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8、组织确定投标人会议;
9、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10、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11、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12、草拟工程施工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3、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三、收费标准:
根据发改价格〔20xx〕534号文件,本工程招标代理总服务费=(工程招标
四、特别约定 甲方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标代理总服务费。
1、如乙方不具备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按诸建管发〔20xx〕34号、诸建管发〔20xx〕74号文件要求编制;
3、乙方应在招标人提供完整图纸后15天内将招标控制价送至投资审计分局审计;
4、如甲方提供的图纸修改较多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较大,甲方应按浙价服〔20xx〕84号文件及中标让利率对乙方进行适当补偿;
5、合同违约金按壹万元计取。
五、乙方相关从业人员:
六、从业人员资格条件
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①熟悉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诸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②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
③具有招标师或造价工程师或工程师、经济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①熟悉工程造价、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诸暨市工程造价相关规定; ②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
③具有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
3、招标代理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
①熟悉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诸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②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责任心强、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
③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乙方相关从业人员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与本项目实际从业人员一致,如有变动,乙方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由公管办按诸建管发﹝20xx﹞54号文件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协议签订日期:20xx年 日月
地区代理合同篇二
甲方:河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
二、 销售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系列产品在 省 市(地区) 县(县级市)的地区总代理。
三、价格:附价格表。代理商按价格表中的批发价进货。
四、销售量: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代理地区确保每年销 吨,提货款在 万元。
五、代理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甲方义务:
1、甲方出具代理证书,维护乙方代理权益,即不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范围内另设代理商。
2、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产品检验报告。
3、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4、甲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工作。可为乙方提供门头图案样板。
5、甲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亦可根据乙方需要生产不同档次的合格产品。
6、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托运工作及调换工作。
7、采取有效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
8、为鼓励乙方,对乙方实行反利和奖励(详见加盟细则)。
七、甲方权力:
1、有处臵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力。
2、有审核乙方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力。
3、有核定地区零售指导价的权力。
4、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方案的权力。
八、乙方义务和权力: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2、乙方订货应提前 日,并就产品品种、规格、数量、颜色等列出清单电
传甲方。
3、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区域销售(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4、乙方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产品。
5、乙方提供地区营销方案、广告策划,在甲方指导下,做好本区域内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动工作。
6、乙方开拓和发展区域内经销网点,进入主流市场,并实施管理,提供配套服务。
7、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递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及营销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8、乙方经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诚信经营,不得有欺诈性行为。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九、换货和退货:
1、代理商所进货均可在一个月内免费换货,以后每超过一个月,扣除换货总额2%的杂费。但超过3个月不予换货。
2、产品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厂方负责退换,因代理商自身原因造成损坏,代理商承担退货损失费(含运费)。
十、交货与运输:
1、乙方可自己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须乙方出具委托书),运费由乙方承担(预支)。
2、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一、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先向甲方支付首批 万元市场信誉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必须将保证金即时返还。(若有特殊情况保证金可缓交)
2、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批 万元货款,甲方及时为乙方准备货源,以保证乙方按时开业。
3、以后进货时,乙方应在提货前将订货货款全额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在七日内备齐货物。
4、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双倍赔偿乙方保证金。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确保销售量,则按其确保销售量未完成部分所占比例扣除部分市场信誉保证金;但若因甲方供货严重不足,造成乙方未完成合同确保销
售量,则不受此限制。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三、第八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总代理资格,同时扣除乙方市场信誉保证金。
4、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十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订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乙方执行本合同第十一第一、第二款后自动生效,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 河南设计 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二零零 年 月 日
地区代理合同篇三
签约日期:20xx-7-10
签约地点:广州市
甲 方:广州靖鑫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番禺迎宾路大石段202号1栋
邮 编:510071
联系人: 林喜武
电 话:
传 真:020-39931313-80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市番禺星河湾支行
帐 号:8621001
乙 方: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目录
01.授权内容
0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03.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04.价格及价格保护
05.支付/结算条款
06.包装
07.运输
08.交货
09.收货及验货
10.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11.合同解除
12.甲乙双方协议的其他合同条款
13.免现条款
14.违约条款
15.一般条款
16.法律适用
17.纠纷解决
18.合同期限
地区总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
本采购合同由广州领向/靖鑫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和 (以下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lxsun”品牌和“领向”品牌)产品在指定的零售市场进行代理并做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 授权内容
1、 广州领向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2、太阳能空气净化器统一零售价1280元,省代和市代分两种情况:
(1)不铺货情况下,该产品给予省代1.6折优惠(205元),保证金 ;市代则1.8折优惠(230元),保证金 ;以上价格都不含税,含税加10个点。
(2)铺货情况下,该产品给予省代1.6折优惠(205元),保证金 ;市代则1.8折优惠(230元),保证金 ;铺货则按进货量的百分之五十给予铺底,每次要结清上次货款 才可以再次铺货,以上价格都不含税,含税加10个点。
3、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甲方汽车专用系列产品提供技术指导。
2、甲方按本合同及按乙方向甲方下的订单提供产品和服务。
3、甲方负责把有关产品的相关资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如有新产品面市应立即反馈给乙方。
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市场推广进行方案支持,并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甲方颁发统一的地区总代理商授权书,并提供全国性广告支持。
6、在市场推广初期,公司可为销售商提供出x展架等。若乙方需要更大量的宣传资料,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原文件模版自行修改(需经甲方同意、确认),并印刷。
7、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代理商的业绩调整代理制度、代理结构、代理价格,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代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经营甲方系列产品的业务中,只能销售甲方汽车专用系列产品,不得再经营另外品牌、另外厂家的系列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立即停止供货并不退保证金。 2、乙方应该努力提高培训能力,并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定期组织各种太阳能空气净化器技术培训和宣传活动,以便促进甲方技术与观念的推广。
3、乙方可以设立下级经销商(档案在甲方公司备案),下级经销商的经销政策原则上应与广州领向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经销商政策保持一致,利于各经销商之间的公平竞争与业务交流,促进竞争,促进发展;特殊情况,可适度调整,但必须得到甲方公司同意,并在甲方公司备案。
4展的大前提,并能积极促进当地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必须避免因小利而影响行业发展,必须考虑整体市场的保护与未来长久持续发展,避免采取价格恶性竞争等各种不利于行业发展的不良竞争手段,以达到共同赢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5、各级销售商应按其级别所属逐级进货,不得跨级进货,如有特殊原因跨级进货或直接到公司进货,则享受相关政策不变,其销售额归属其上级经销商(扣除公司代为发货的包装、运输费用)。
6、乙方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广州领向汽车用品有限公司“零烦恼”服务,不得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利益,以树立广州领向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良好企业形象,使用户满意最大化。
7、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地区总代理资格的权利。
8、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甲方并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
10、乙方必须于月初3号前如实提供上月“月销售报表”、“库存明细表”等当地市场相关信息报表。
11、乙方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及信息反馈卡(说明书最后一联剪切下来的保修卡)给甲方。
12、合同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13、乙方可以享受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经销商交流会、培训等相关支持。
14、乙方不得侵犯有关甲方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专有技术、商标权等),同是应负有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义务。
15、乙方零售价格必须到甲方外备案,以便防止当地客户直接询价时出现报价不一致情况。大型客户的报
价,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跟甲方协商决定,以免影响本地区乃至全国的市场。
四、价格及价格保护
1、附产品价格表一份。但在市场有变化时,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向甲方申请调整价格。
2、若因新产品上市、产品更新换代而进行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甲方进行价格调整时,对乙方尚未销售的产品实行价格保护,即甲方价格下调时,对乙方库存产品执
行新价格,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差价(按原进货价计算),差价在下一次订货时从货款中补还。保护量以乙方库存量为限(不包括以销售未发货的),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库存进行清点:价格保护期限为30天。以乙方订货日开始计算。
4、若乙方未能按时准确向甲方递交“月销售报表”及“库存量报表”,将无权享受甲方提供的价格保护。
五、支付/结算条款
1、乙方向甲方订货必须填写《订货单》,并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甲方。
2、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
3、甲方所报代理报价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发票增加10%。
六、包装
除非乙方指定特殊的包装方式外,包装物应由甲方提供并自负费用,运输包装、小包装及封装形式必须符合乙方要求(如乙方未作要求,包装物应保证符合运输、产品安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要求)。
七、运输
1、乙方指定运输承运人的,甲方可代乙方发货至运输人处,甲方至运输人费用(经甲方同意的市区内运输费用)可由甲方代为承担:但不承担其它运输费用,运输所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并与货款一同支付。
2、由甲方指定承运人的,运输途中风险由甲方承担。
3、乙方指定运输承运人的,甲方至乙方指定承运人处之间的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其余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由甲方指定运输人的,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所在地最近的货运场或是乙方指定的货运场,甲方至乙方货运场之间的一切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它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从甲方到乙方手中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交货
1、交货服务:
(1)、甲方自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按经甲方确认的乙方《订货单》的交货期按期发货。
(2)、甲方交货前1天内通知乙方,该通知包括交货日期、交货产品、交货数量等内容。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发货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九、收货及验收
1、乙方收货后,应立即核对货物数量,若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订单不一致,应在货到之日起1日内通知甲方,由双方核对解决,逾期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缺陷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承担全部责任。
十、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1、甲方对所售产品实行保修,终身维修只收维修成本的售后服务政策;因操作不当、人为损坏、磨损、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产品问题不在保换保修范围,售后服务起始日以产品出货日期为准。
2、乙方对所售产品有售后服务的义务,按甲方售后服务政策给用户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货物的维修工作由甲方负责,坏货由乙方定期寄到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甲方在收到坏货后,会在7工作日内分析坏货原因,并即时把修好后的货物随同坏货分析报告一起发给乙方,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维修等费用在月末定期结算。
3、符合包换、保修条件的产品,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产品保修期之外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
●免费集中培训(往返交通、食宿费乙方自理);
●派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活动(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属地原则执行);
●免费提供(装机、故障、维修)工程解决方案和技术咨询。
十一、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甲乙双方协议的其他合同条款
十三、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供货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十四、违约责任
1、 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的遵守本合同的条款,除了本合同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2、 由于一方原因违反本合同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五、一般条款
1、 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能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
2、 合同份数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附件如订单、价格表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部份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合格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4、 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并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5、 合同终止后的有效条款;本合同以下条款在本合同终止以后仍然有效:违约责任条款、免责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纠纷解决条款、售后服务条款。
6、 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帐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十六、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七、纠纷解决
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解决,双方可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若本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本合同到期将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日期:
地区代理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 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 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地区代理合同篇五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车一辆作为运输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
所 有 人:____________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 ____元/月,每月____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承租方职责:
1、因承租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纪律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五、出租方职责: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出租方允许(出租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承租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7、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给出租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