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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岁时,我在弗侬山住过,跟J。潘内尔·托马斯在同一街区。潘内尔家在我家北边,隔四五家,在街的同一侧。
潘内尔不是我的玩伴,因为他比我大几岁,但在他去火车站或从那里回来经过我家时,我经常跟他打招呼。他是个长相英俊的小伙子,非常文静而且腼腆。看到他,我会喊一声:“你好,潘内尔!”他则会微笑着说:“你好,埃尔文!”并继续往前走。我记得有一次我穿着溜冰鞋从我家院子里冲出来,在潘内尔面前炫耀般地来了个溜冰场上的那种转向。他说:“嗬!你可真是个高手啊,对不对?”我现在还记得他的话。被年龄比我大的人称赞,我心里快活极了,就顺着石板铺的人行道飞快地溜走了,一路避开那些我一清二楚的裂隙。
当时,潘内尔之所以在我眼里如此非同一般,并非因为他英俊的长相和友好的举止,而是因为他的妹妹。她叫艾琳,跟我同龄,是个文静好看的女孩。她从未来过我家院子里玩,我也从未去过她家院子里玩。我们俩住得那么近,却不相往来。然而,她是我看中的女孩,我对她情有独钟。
在对待女孩的问题上,我跟同龄的大多数男孩都不一样。我很向往女孩,可她们吓住了我。凡是女孩希望她们的男伴具有的独特才能或本领——跳舞、踢球、人前露一手、吸烟以及闲聊等,我觉得我都没有,这些事我一样也干不好,也很少尝试。相反,我死守着自己的拿手本领:身子朝后坐在自行车把上骑车、胡诌诗歌、在钢琴上弹《阿依达》选段,冬天在林间谷地结冰的池塘上打冰球时守门。但是所有这些把戏在女孩子的眼里都算不了什么。在弗侬山中学的四年里,我从来没去学校的舞会跳过舞,也从来没带一个女孩去过杂货店喝汽水、去西切斯特娱乐房玩游戏,或者去看电影。这些事我也想做,可是没胆量。
我的羞怯和落伍让姐姐很恼火,她开始做很多努力,想把我激励起来。她确信我在社交上裹足不前,觉得我成了她活跃的社交生活中的一个累赘。她总设法派给我女孩,但又总让我推了回去。一有机会,她就会打开留声机并抓住我,我们会在客厅里艰难地跳一步舞,跌跌撞撞。她像与我生死搏斗般抓紧我,最后我却用更大的力气挣脱并甩开她。
有一天,什么样的机缘巧合我已忘记,我姐姐成功地让我参加了一次她和别人在纽约的约会。当时对我来说,纽约是个大部分未经探究的奇境,是个花天酒地的所在,其他方面尚属未知。我姐姐听说过广场酒店的茶舞会,她和一个女友、另外一个小伙子还有我去尝试过一次。我觉得那次“远征”她在安排上有蹊跷。我在这伙人中年龄最小,是被哄骗进去的,我猜测那是为了让我在那次活动中起到让男女人数对等的作用,要么可能是我母亲禁止我姐姐去,除非有个家里人跟着。
那场面让我开了眼。不管跳舞的想法有多么令人厌恶,那里的布置却让我惊诧不已。桌子摆放得可以让人坐得那样接近舞池,以至于几乎就在舞池里。你可以点肉桂味烤面包片,然后安安稳稳地坐在椅子上,就可以观察紧紧搂抱着舞动的男男女女。音乐在演奏,你吃着你的烤面包片;舞者跟你的距离那么近,以至于在他们跳着舞经过时,几乎要扫掉桌子上的东西。我被打动了。我也知道,我正在看着跟弗侬山各方面生活相距十万八千里的一个情景,在那之前,我从未见过类似情景。那天下午,肯定有一点酵素开始在我心里起作用了。
虽然现在对我来说似乎难以置信,然而我有了想法——请艾琳陪我去参加一次广场酒店的茶舞会。作为迈向无与伦比的大千世界的一次“远征”,这一计划在我脑子里成形,有意要让甚至最倦于享乐的女孩也目瞪口呆。
我不会跳舞这一事实肯定是个严重的不利因素,但没严重到能够阻止我。
我花了三天时间,才鼓起勇气打电话。同时,我把每方面都详细地研究了个遍。我有笔够用的钱以壮底气,查看了列车车次,全面检查了服装并选了我相信能过关的一套。然后,某天晚上六点钟,在父母下楼吃晚饭后,我在楼上磨蹭着,接着就钻进我的卧室外面的一个大壁橱,壁挂式电话在里边。我在里面站了几分钟,浑身打战,手放在听筒上,它颠倒着挂在听筒钩上。
我已经演习过第一句和第二句。我计划说:“喂,请问我可以跟艾琳讲话吗?”然后她来听电话时,我计划说:“喂,艾琳,我是埃尔文·怀特。”从那句往下,我琢磨着我能临时发挥。
终于,我拿起听筒并拨出号码。正像我猜的,是艾琳的母亲接的电话。
“请问我可以跟艾琳讲话吗?”我问道,声音又小又不安。
“等会儿。”她母亲说。然后她又想了一下问道:“请问是哪位呀?”
“埃尔文。”
她从电话那里走开了,过了好大一阵子才听到艾琳的声音:“喂,埃尔文。”这让我的第二句话说得不通了,但我仍坚持一字不改地说了出来。
“喂,艾琳,我是埃尔文·怀特。”我说。
我根本一会儿也没等,就向她提出了邀请。她好像愣住了,要我等一分钟,我想她是去跟她母亲悄悄商量了。到最后她说:“好,我愿意跟你去广场酒店参加舞会。”
我现在不了解,不用说,当时也不了解,艾琳那天下午在精神和身体上受到了怎样的折磨。整个活动完全按计划进行:步履庄重地走到火车站;不苟言笑地乘车,其间我们腼腆地盯着前方的座位;从中央大火车站艰难地穿过四十二街到第五大街,行人夹着我们走或者插到我们中间;乘公共汽车去五十九街;然后是广场酒店本身,还有肉桂味烤面包片,还有音乐,还有兴奋感。那次活动惊心动魄的性质肯定震撼了我的头脑,让我记性失灵,因为我只有极为模糊的记忆,只记得领着艾琳走进舞池糟糕透顶地跳了两三圈舞。六点钟,在出来时,我根本没想进行别的娱乐项目,比如在市内用餐。我只是领着艾琳又完成了漫长而沉闷的一程,回到了弗侬山。七点过了几分时,我把饿着肚子的她送回了她家。就算想跟她一起用餐,我想那也不可能:那天下午由于精神紧张,我的汗出个不停,任何一家餐馆都会理直气壮地把我拒之门外,原因仅仅是我身上已经湿透。
从那以后的这么多年里,我经常为在广场酒店度过的那个下午而感到内疚。
在梦里,我再次跟艾琳坐在舞池边上,我被吓坏了,惊呆了,然而是开心的——我耳朵里听到的是令人兴奋的舞曲鼓点,喉咙里有肉桂的滋味,苦甜兼有。
我不了解那种罪行,真的。然而一定还有数以百万计日益年老的男性——现在正滑向老年多言期——他们深情地回想自己涉世之初的那段时间,记得某次通向笨拙无能的类似旅程,它发生于生命中那段宝贵而短暂的期间。那一页是在爱情之前,由于常被翻及,页边已经卷了;而在那页之后,虽然在叙事上完全游刃有余,却已经失去了大胆妄为所具有的新鲜而疯狂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