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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经打过一个不那么恰当的比方,说如果比尔·盖茨是一颗卵子的话,那么鲍尔默就是一颗精子,他们两位的碰撞和结合,造就了庞大的微软帝国。鲍尔默和盖茨相识于哈佛的校园,唯一的共同点大概是两位都是数学天才,都曾经炒过世界名校的“鱿鱼”。盖茨从哈佛退学去创业的时候,曾经邀请鲍尔默和他一起,但是鲍尔默拒绝了。这个性格外向、热情、喜欢参加各种团体和社交活动的天才,因为刚刚成为梦寐以求的哈佛橄榄球队的经理而拒绝加入微软的创业团队。大学毕业两年后,鲍尔默在斯坦福读MBA,再次收到盖茨的邀请,于是鲍尔默踏上了和他老朋友同样的道路———退学。
鲍尔默和盖茨从来都是不同的,最为人所熟知的是他那近似疯狂的演讲风格。每年一度的微软全体员工大会上,五颜六色的光束照射在体育馆的上空,员工们最期待的表演开始了。鲍尔默像个摇滚歌星一样跑上台,挥动双手,他高大魁梧的身躯在台上不知疲倦地奔跑,用演说家一般的语言令在场的上万名员工热血沸腾,欢呼声响彻云霄……
不过,微软的高管们对于鲍尔默的感情,大约是又爱又恨的。爱他,是因为他的商业天才,他超凡脱俗的管理能力,能够“踢盖茨屁股”的强硬;恨他,是因为他的敏锐精明、咄咄逼人和不留情面。鲍尔默在大学时代和盖茨同住一间宿舍,那间屋子被称为“雷电屋”,因为他们在宿舍里讨论问题的声音竟然如雷电一般能把人从半夜惊醒。他是一个和盖茨并驾齐驱的数学天才,尽管之后他未再涉足技术而专心于管理,但他对大块数据的消化能力令人生畏。他喜欢用逻辑或推理的方式,仔细推敲各种市场战略的利弊。鲍尔默在评价竞争对手时,经常是语出惊人,他曾把Linux称为“毒瘤”,并认为Google是一匹“只会一招的小马驹”。
所以,这样的毒舌用在管理上,会使下属们痛苦异常。Scrub,是后来在每一任微软中国区总裁的回忆中都一再重复出现的字眼。吴士宏把这个词翻译成“篦”,说每一年都会被鲍尔默篦掉几层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