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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大四下学期,我们基本就没课了,大家同心协力且专心致志地开始玩了。要毕业了嘛,毕业就不能这么玩了;要分别了嘛,分别前总要好好玩一玩的。
我被分配了一个任务,给毕业晚会写一个小品。我赶紧把老王等几个要好的朋友拉来,形成创作小组。要搞创作,当然要开会讨论;要开会讨论,当然要出去吃饭;吃饭嘛,当然要喝酒。就这样的,不知喝了多少啤酒,小品长什么模样,反正我是没见过。后来有一次我终于急了,举着杯子指指点点:从明天开始,你,第一稿;你,第二稿;你,第三稿;最后,我审稿。我话没说完,老王同学就一巴掌打在我肩膀上:你,一个人去搞!
我喜欢和老王同学混就是因为她说话最刻薄。比如,她讽刺我长得黑,说你晚上千万别出门,要不然会和夜色融为一体。我放声大笑,她又说,笑也不行,夜色中只看到一排白牙飘动。
别看那时总是聚众喝酒,其实,我觉得酒挺难喝的,啤酒寡淡,白酒辛辣,有啥好喝的?可我很虚伪,一直装出爱喝的样子。因为我喜欢的,是聚众喝酒的气氛,以及微醺之后言不成句的愉悦。我怀疑其他人也像我一样,只是把喝酒当作厮混的幌子而已。
老赵同学除外。老赵同学是真心爱喝酒,而且她爱喝的,是白酒,喝时表情珍惜,抿嘴品味良久,仿佛心事重重。她说,看不惯电视剧里那些大碗喝酒的人,动不动把酒杯酒碗往桌面上一推,酒能洒出来一大堆,喝的时候动不动又从嘴角漏出一些,这些人实在是不心疼酒。她很生气地用手指敲着桌面:第一,酒好喝啊,第二,酒贵啊。就这么浪费?
黄一苇同学没老赵那么爱酒,但她喜欢喝点小酒之后写诗。就像《围城》中的董斜川,大家一桌子混乱,她埋头在那里奋笔疾书,问她,您在干啥?她严肃端庄地说,我在写诗。我们就只好像赵辛楣那样释然地屏息期待了。写了之后让我们传阅,还问写得如何。我们能怎么说呢?能说不好吗?谁敢惹一个喝多的人呢?
有些人喝多了会打电话找某个人诉说衷肠,有的人喝多了会鼓起勇气吐露心声,最可怜的是那些喝多了也没有什么心事要訴说的人。比如我。这个时候觉得人生没有一点爱恨情仇,真是不配喝酒。虽说世界上有“为赋新词强说愁”这种文化传统,但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强说愁,迟早有一天会笑场的。
但是也渐渐知道,爱情并不是青春的标配。在最好的年纪,也未必就能遇上最适合你的人,在最能说情话的年纪,可能说的都是无主的情话。这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好时光未必需要对手戏。纵情欢笑,未必需要有多么复杂的情愫,那些没心没肺的友谊,有情有义的兄弟,未必不如卿卿我我的爱情更值得珍惜。
天光迟迟不去,夏日漫长的黄昏。走回宿舍的时候,突然抬头看看那个住了四年的宿舍窗口。衣物招展,一切无情。那段时日,因为临近毕业而频密地醉饮、夜聊、狂歌和欢笑,数天后将结束,而数天后,将与这一切彻底告别——这个饭堂,这栋宿舍,这些拿着西瓜或者鲜花的人……难言的恐慌和空虚,不知从何说起。谁能在22岁的年纪领悟到告别的真意呢?
很多人在告别的时候哭了。毕业告别这件事,现在的学生与当时的我们,可能感受不同。现在信息化使天涯真的若比邻了,告别没那么可怕,人生永远在线上。但在当时,却有一种永远不再的凄凉。
也许在那场盛大的告别里,我们隐约意识到,这意味着我们将落到社会的大嘴里,任它咀嚼;毕业后,我们再也不能那么理直气壮地矫情了。伍迪·艾伦在他给毕业生的致辞里这样说:“以我们的衬衫大小和腰围,我们怎样才能在这个有限的世界找到意义呢?”探寻意义是那些衬衫大小和腰围仍很完美的毕业生可以做的事,然而,没有例外的,他们有一天变成这样的人:“总结来说,未来充满了机遇,也充满了陷阱,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躲避陷阱,在六点钟前回家。”
从彻夜笙歌的人到成为在六点钟前回家的人,从毫无目的的畅饮到珍惜每一份精力,规避每一份危险,绝不付出一分不必要的热情,这些都是今天的我,怀念毕业季的原因。
青春就像一场宿醉,醒来的时间,很长很长。很多年之后,醉意消失,再想到故人,想到那年盛夏,走在东九楼下的,拿着鲜花或者西瓜的亲爱的故人,心里犹觉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