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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故事漂流活动感言

网络整理

【简介】感谢网友“网络整理”参与投稿,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方便大家学习。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有什么感想

感想: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

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作品介绍:《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丹尼尔·笛福的一部小说作品,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因出海遇难,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坚持在岛上生活,最后回到原来所生活的社会的故事。

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

该小说发表多年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于世界各地,并被多次改编为电影《鲁滨逊漂流记》、电视剧《鲁滨逊漂流记》、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作者简介: 丹尼尔·笛福(1660—1731)——在18世纪英国四大著名小说家中,笛福名列第一(其余三个分别是乔纳森·斯威夫特、理查逊和亨利·菲尔丁),被誉为“英国与欧洲小说之父”。

 笛福生于伦敦一个油烛商家庭,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在从事商业的同时,他还从事政治活动,代表当时日益上升的资产阶级出版了大量的政治性小册子,并因此被捕。

笛福直到晚年才开始创作小说。

写《鲁宾逊漂流记》时,他已59岁了。

此后,他又创作了《辛格顿船长》、《杰克上校》、《摩尔·弗兰德斯》等小说,这些小说对英国及欧洲小说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500字,要一个让你感受深的片段和你的感想

读《鲁兵孙漂流记》有感   《鲁兵孙漂流记》是讲了他在海上航行时,遇上大风,船沉没了,船上的人全部死了,只留下了鲁兵孙一人,可是他却流落到了荒岛上,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向困难屈服,而是靠着自己坚强的信念,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6年。

在自己一个人的努力生活中,历尽了重重困难,生存了下来,主人公在生活中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无数个奇迹,自己在荒岛上寻找唯一的水源;自己在荒岛上寻下种子来播种;自己养牲畜,用这些东西来一直维持着自己的生活。

  我读了《鲁兵孙漂流记》感受到了鲁兵孙很坚强,在这么恶劣的情况下,竟然能生活那么长时间,真的很让人佩服,在岛中,有那么多困难,鲁兵孙都一一克服了,鲁兵孙凭着自己的力量,战胜了重重困难,回到了英国

  在生活中,有很多和鲁兵孙一样的人,比如说清洁工,他们不是扫完了地别人有把垃圾丢到地上,但是他们还是心甘情愿的去扫,最后他们获得了成功;创业者,他们还不是一开始,会受到一些困难,但他们还是坚强地走了下来,但是有些人他们只会向困难屈服,不去想办法战胜他,却选择放弃;这些人我们要为他感到怜悯,遇到困那就放弃,这样的让永远不会成功;同样是人,有着肉躯,鲜血,为什么总要和别人做的不一样,为什么做不到

大声向困难宣战,最后的胜利永远属于坚强

  从生活中我感受到了人生的真谛,只要坚强,没有什么事你做不了。

它会伴随你到永远,甚至一辈子

有木有3000字的摘抄鲁滨逊漂流记,顺便加一个1000字鲁滨逊漂流记的作文感想

简单一句话,我们因循一般水手的生活方式,调制了甜酒,我被灌得酩酊大醉。

那天晚上,我尽情喝酒胡闹,把对自己过去行为的忏悔与反省,以及对未来下的决心,统统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简而言之,风暴一过,大海又平静如镜,我头脑里纷乱的思绪也随之一扫而光,怕被大海吞没的恐惧也消失殆尽,我热衷航海的愿望又重新涌上心头。

我把自己在危难中下的决心和发的誓言一概丢之脑后。

有时,我也发现,那些忏悔和决心也不时地会回到脑海里来。

但我却竭力摆脱它们,并使自己振作起来,就好像自己要从某种坏情绪中振作起来似的。

因此,我就和水手们一起照旧喝酒胡闹。

不久,我就控制了自己的冲动,不让那些正经的念头死灰复燃。

不到五六天,我就像那些想摆脱良心谴责的年轻人那样,完全战胜了良心。

为此,我必定会遭受新的灾难。

上帝见我不思悔改,就决定毫不宽恕地惩罚我,并且,这完全是我自作自受,无可推诿。

既然我自己没有把平安渡过第一次灾难看作是上帝对我的拯救,下一次大祸临头就会变本加厉;那时,就连船上那些最凶残阴险、最胆大包天的水手,也都要害怕,都要求饶。

出海第六天,我们到达雅茅斯锚地。

在大风暴之后,我们的船没有走多少路,因为尽管天气晴朗,但却一直刮着逆风,因此,我们不得不在这海中停泊处抛锚。

逆风吹了七八天,风是从西南方向吹来的。

在此期间,许多从纽卡斯尔来的船只也都到这一开放锚地停泊,因为这儿是海上来往必经的港口,船只都在这儿等候顺风,驶入耶尔河。

我们本来不该在此停泊太久,而是应该趁着潮水驶入河口。

无奈风刮得太紧,而停了四五天之后,风势更猛。

但这块锚地素来被认为是个良港,加上我们的锚十分牢固,船上的锚索、辘轳、缆篷等一应设备均十分结实,因此水手们对大风都满不在乎,而且一点也不害怕,照旧按他们的生活方式休息作乐。

到第八天早晨,风势骤然增大。

于是全体船员都动员起来,一起动手落下了中帆,并把船上的一切物件都安顿好,使船能顶住狂风,安然停泊。

到了中午,大海卷起了狂澜。

我们的船头好几次钻入水中,打进了很多水。

有一两次,我们以为脱了船锚,因此,船长下令放下备用大锚。

这样,我们在船头下了两个锚,并把锚索放到最长的限度。

这时,风暴来势大得可怕,我看到,连水手们的脸上也显出惊恐的神色。

船长虽然小心谨慎,力图保牢自己的船,但当他出入自己的舱房而从我的舱房边经过时,我好几次听到他低声自语,上帝啊,可怜我们吧

我们都活不了啦

我们都要完蛋了

他说了不少这一类的话。

在最初的一阵纷乱中,我不知所措,只是一动不动地躺在自己的船舱里--我的舱房在船头,我无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

最初,我没有像第一次那样忏悔,而是变得麻木不仁了。

我原以为死亡的痛苦已经过去,这次的风暴与上次一样也会过去。

但我前面说过,当船长从我舱房边经过,并说我们都要完蛋了时,可把我吓坏了。

我走出自己的舱房向外一看,只见满目凄凉;这种惨景我以前从未见过:海上巨浪滔天,每隔三四分钟就向我们扑来。

再向四面一望,境况更是悲惨。

我们发现,原来停泊在我们附近的两艘船,因为载货重,已经把船侧的桅杆都砍掉了。

突然,我们船上的人惊呼起来。

原来停在我们前面约一海里远的一艘船已沉没了。

另外两艘船被狂风吹得脱了锚,只得冒险离开锚地驶向大海,连船上的桅杆也一根不剩了。

小船的境况要算最好了,因为在海上小船容易行驶。

但也有两三只小船被风刮得从我们船旁飞驰而过,船上只剩下角帆而向外海飘去。

到了傍晚,大副和水手长恳求船长砍掉前桅;此事船长当然是绝不愿意干的。

但水手长抗议说,如果船长不同意砍掉前桅,船就会沉没。

这样,船长也只好答应了。

但船上的前桅一砍下来,主桅随风摇摆失去了控制,船也随着剧烈摇晃,于是他们又只得把主桅也砍掉。

这样就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甲板了。

谁都可以想象我当时的心情。

因为我只是一个初次航海的小青年,不久前那次小风浪已把我吓得半死,更何况这次真的遇上了大风暴。

此时此刻,当我执笔记述我那时的心情,我感到,那时我固然也害怕死,使我更害怕的是想到自己违背了自己不久前所作的忏悔,并且又像在前次危难中那样重新下定种种决心,这种恐惧感比我害怕死更甚。

当时的心情既然如此,再加上对风暴的恐怖,那种心理状态即使现在我也无法用笔墨描述。

但当时的情景还不算是最糟的呢

更糟的是风暴越刮越猛,就连水手们自己也都承认,他们平生从未遇到过这么厉害的大风暴。

我们的船虽然坚固,但因载货太重,吃水很深,一直在水中剧烈地摇摆颠簸。

只听见水手们不时地喊叫着船要沉了。

当时我还不知道沉是什么意思,这于我倒也是件好事。

后来我问过别人后才明白究竟。

这时风浪更加凶猛了,我看到了平时很少见到的情况:船长、水手长,以及其他一些比较有头脑的人都不断地祈祷,他们都感到船随时有沉没的危险。

到了半夜,更是灾上加灾。

那些到船舱底下去检查的人中间,忽然有一个人跑上来喊道:船底漏水了;接着又有一个水手跑上来说,底舱里已有四英尺深的水了。

于是全船的人都被叫去抽水。

我听到船底漏水时,感到我的心就好像突然停止了跳动;我当时正坐在自己的舱房的床边,一下子感到再也支持不住了,就倒在了船舱里。

这时有人把我叫醒,说我以前什么事也不会干,现在至少可以去帮着抽水。

听了这话我立即打起精神,来到抽水机旁,十分卖力地干起来。

正当大家全力抽水时,船长发现有几艘小煤船因经不起风浪,不得不随风向海上飘去;当他们从我们附近经过时,船长就下令放一枪,作为求救的信号。

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要放枪,听到枪声大吃一惊,以为船破了,或是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一句话,我吓得晕倒在抽水机旁。

鲁滨逊漂流记好段+好段的感想 必须原创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

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

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

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西方文学中第一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形象。

全书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种种经历;第三部分则是写他离开荒岛之后的事情。

本书歌颂了劳动,赞扬了与大自然进行斗争的精神。

小说问世后主人公鲁滨逊这一具有鲜明时代烙印及坚忍不拔精神的人物也因此成为欧洲文学史上的一个著名文学形象。

笛福,英国新闻记者及小说家,被誉为英国小说和报刊之父,以一部《鲁滨逊漂流记》闻名世界。

1660年,笛福出生于伦敦。

受过中等教育。

以后经营过各种买卖到过西班牙、溘和意大利等国家。

参加过多种事件,有过不少冒险经历。

1719年笛福根据一些航海家和流亡者的记载,创作了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

笛福以塞尔柯克的传奇故事为蓝本,把自已多年来的海上经历和体验倾注在人物身上,并充分运用自已丰富的想像力进行文学加工,在他快年届六十时创作了这部妙趣横生、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传记体小说,为自已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美誉。

《鲁滨逊漂流记》描写主人公鲁滨逊不从父命,天生爱冒险,曾三次远航,终于遇难漂上荒岛。

他以百折不挠的毅力,辛勤的劳动,不仅生存下来,而且改变了生活环境,开垦出种植园和牧场,盖起住所。

24年后,鲁滨逊救下邻岛的一个野人,给他起名叫“星期五”作为自己的仆人。

后来鲁滨逊帮助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英国船的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鲁滨逊搭该船驶返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塑造了鲁滨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鲁滨逊漂流记》是十八世纪英国四大著名小说家之一的丹尼尔·笛福(1660

-1731)的代表作,是笛福文学创作的里程埤,同时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

作品一出版就风靡英国,特别是在水手、士兵、小商贩、小工匠及其他小资产者中广为传阅。

当时有个批评家说:“老婆子们只要买得起书,没有一个不买这部‘生平与遭遇’作为传家之宝的。

”十九世纪末,在英、法、德、意、荷等国家已有各种不同的版本、译本甚至仿作达七百种之众,至今仍是雅俗共赏的世界名著。

鲁宾逊漂流记每章节故事梗概

一、《鲁宾流记》每章节故概:  1.第航行  鲁滨逊的父亲原来指望儿子学法律是鲁滨逊却一心想去航海。

有一天,鲁滨逊去赫尔时,他的一位同伴正要坐其父亲的船到伦敦去,他动心了,于是,他跟着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他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他感到全身有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惧。

他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他的命,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待在他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

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同伴酿的一碗甜酒后,他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2.第二次航行。

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

  3.第三次航行。

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鲁滨逊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当起了庄园主。

生活过得很顺遂。

  4.第四次航行触碓  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鲁滨逊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他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想不到,他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

  5.埋甲壳虫。

初到荒岛,看见沙滩上的一只甲壳虫。

他抓起一把又一把的沙子把甲壳虫埋住,可一会儿甲壳虫又会重新爬出,这件事对他促动很大。

(也许日后鲁滨逊正是凭着这种甲壳虫精神在荒岛生活了28年之久。

)  6.和小狗小鸟说话。

鲁滨逊唯一的伙伴就是那只狗,怕自己将人类的语言忘记,他坚持每天与狗说话。

(说明他是很想念人类社会的。

)  7.每天坚持写日记。

凭借古老的记时方法,鲁滨逊坚持每天写日记。

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回到人类家园。

  8.从船上搬运东西到荒岛上  当时鲁滨逊身上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

待到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他就沿着海岸走去。

使他大为高兴的是,竟然发现了淡水。

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

之后,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

但最叫他高兴的是竟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便游到船上去。

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

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他就干了起来。

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他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他的住所。

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

所有这些东西他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

到了第三十天夜里,他的搬运工作做完了,也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9.晒葡萄干、打山羊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鲁滨逊过了好久后才发现的,他把它们晒成葡萄干。

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于是,他饲养起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

  10.制作日历  鲁滨逊把柱子做成一个大十字架,立在他第一次上岸的地方。

在这根柱的四边,他每天用刀刻一个凹口,每七天刻一个长一倍的凹口,每月刻一个再长一倍的凹口。

就这样他就有了一个日历,可以计算日期了。

  11.第一次种大麦和稻子失败  要想确保他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鲁滨逊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他非办不可的事。

但是他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

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

  12.挖地窖、造个捣小麦的石臼,  鲁滨逊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

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第一块长木板。

他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

  13.第一次造船失败  鲁滨逊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太大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

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他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14.鲁滨逊制陶器  出于生活的需要,鲁滨逊开始着手制造陶器。

在找到陶土后,他做了无数次试验。

刚开始,有的由于陶土太软没有做完,有的由于温度太高而爆裂。

摸索了两个多月后,终于做成两个大瓦器,还有许多小型器皿,但还是没有可以装流质、经得起火煮的泥锅。

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有的破泥制器皿被烧得像石头一样硬,于是鲁滨逊开始研究烧陶的火力,最后烧成了三个瓦锅、两个瓦罐,其中有一个罐子正是鲁滨逊最需要的。

  15.第一次发现人的脚印  一天,鲁滨逊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他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他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

他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

他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他的住处。

一连三天三夜,他都不敢外出。

  16.搭救“星期五”  有一天早晨,鲁滨逊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

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

这时鲁滨逊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山下朝他们跑了去,打死了两个野人,及时救下了跑出来的一个俘虏。

鲁滨逊把他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这野人是在这一天获救的。

“星期五”在鲁滨逊的教导下,很快学会了穿衣、开枪、讲英语、信基督……成为鲁滨逊最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17.鲁滨逊与“星期五”造木舟  为了到孤岛对面的大陆,鲁滨逊便想和“星期五”一起造独木舟。

由于他思船心切,没有经过太多考虑便开始工作。

结果,花去数月时间好不容易用大柏树凿成的木舟却因太大而废弃。

又过了几年,鲁滨逊吸取教训,在沿河的地方又凿了一只更小的独木舟,并且安装了桅杆和帆,又在舟内凿了许多用来放东西的槽。

但是因为木舟太小,鲁滨逊未能乘它到对面的大陆,只能在附近使用。

  18.救“星期五”的父亲  正当鲁滨逊与“星期五”做好木船,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

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鲁滨逊气坏了。

他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自己带上了大刀,冲下山去,把野人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竟然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

  19.离开荒岛  鲁滨逊给了那个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岛上来。

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他的荒岛附近抛了锚。

鲁滨逊帮那位船长夺回了船,跟船长一起回到了英国。

他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

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

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

  过了几年,鲁滨逊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20.回到英国  鲁滨逊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

鲁滨逊总以为他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他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

他的父母都已去世,因无法尽孝而感到遗憾。

因为他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他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

在他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就委托船长经营鲁滨逊在巴西的庄园。

见船长如此诚实,鲁滨逊十分高兴,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船长死后每年付给他的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鲁滨逊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

除了要到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

  二、作者简介:  丹尼尔·笛福(1660~1731年),英国作家。

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丰富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的“小说之父”,“英国小说之父”和“英国报纸之父等。

其作品可读性强。

信奉新教威廉三世。

其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乐观又勇敢的鲁滨逊通过努力,靠智慧和勇气战胜了困难,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

100字的读书感悟 10篇

有一个天生失语的小女孩,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她和妈妈相依为命。

妈妈每天很早出去工作,很晚才回来。

每到日落时分,小女孩就开始站在家门口,充满期待地望着门前的那条路,等妈妈回家。

妈妈回来的时候是她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因为妈妈每天都要给她带一块年糕回家。

在她们贫穷的家里,一块小小的年糕都是无上的美味了啊。

  有一天,下着很大的雨,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了,妈妈却还没有回来。

小女孩站在家门口望啊望啊,总也等不到妈妈的身影。

天,越来越黑,雨,越下越大,小女孩决定顺着妈妈每天回来的路自己去找妈妈。

她走啊走啊,走了很远,终于在路边看见了倒在地上的妈妈。

她使劲摇着妈妈的身体,妈妈却没有回答她。

她以为妈妈太累,睡着了。

就把妈妈的头枕在自己的腿上,想让妈妈睡得舒服一点。

但是这时她发现,妈妈的眼睛没有闭上

小女孩突然明白:妈妈可能已经死了

她感到恐惧,拉过妈妈的手使劲摇晃,却发现妈妈的手里还紧紧地拽着一块年糕……她拼命地哭着,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雨一直在下,小女孩也不知哭了多久。

她知道妈妈再也不会醒来,现在就只剩下她自己。

妈妈的眼睛为什么不闭上呢

她是因为不放心她吗

她突然明白了自己该怎样做。

于是擦干眼泪,决定用自己的语言来告诉妈妈她一定会好好地活着,让妈妈放心地走……  小女孩就在雨中一遍一遍用手语做着这首《感恩的心》,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从她小小的却写满坚强的脸上滑过……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她就这样站在雨中不停歇地做着,一直到妈妈的眼睛终于闭上……  一千零一夜是一本古老的书,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古老的故事。

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个女子,第二天就杀掉。

有个姑娘要阻止他的这种做法,于是愿嫁给国王。

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要杀掉她的时候刚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只好不杀她。

她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使国王回心转意。

其实,这些故事是由阿拉伯民族智慧、才华凝聚成的,有些已经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

  它们都是曲折生动、想象丰富,大多数令人感动。

《辛巴德航海历险记》讲述了一位商人七次出海,每次出海都碰到种种磨难,而他把这些困难一一克服,最后成了一名富翁。

《神灯》则述说了一个游手好闲的孩子在罪恶多端的巫师的帮助下得到了神灯。

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使家庭富裕,娶到了公主,杀死了偷走了神灯的巫师,和要为巫师报仇的巫师弟弟,最终当上了国王。

而《神童智审盗金案》用一个神童竟然审出了一庄连聪明的法官也审不出的案子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忽略细节。

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

它述说了穷苦三姐妹的故事。

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

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

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并说皇后生下了一条狗、一只猫和一根木条。

国王幽禁了皇后。

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早早地死了。

这三个孩子在他的房子里住下。

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谁家也比不上了。

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

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

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自己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

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憎恨,皇后令我同情,而两个王子和公主的兄妹之情使我感动,公主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叫我敬佩。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故事,有的发扬勇敢冒险精神,有的对机智善良、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的下层社会人民给予赞扬。

《一千零一夜》不愧为阿拉伯古典文学中的瑰宝,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光彩鲜艳的珍品。

  睡前有个习惯,一定要看会书才能入睡,老公还经常调侃我说,“婴儿睡前要用奶来哄,你睡前要用书来哄”,的确睡前看书的习惯我已经有几十年了,用这个时间我读了很多的中外小说,如法国作者斯丹达尔的(红与黑)小仲马的(茶花女)前苏联的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屠格涅夫的(名利场)、、、、、、等等。

中国的四大名著我都看过。

直到现在各类书籍我都看。

当时在我们那个年代,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

我就好看书,隔壁的大哥哥看我爱看书,就借书给我看,中外名著他都弄得到,我从读中国名著到外国名著,从政治到生活的书我都看,从浅到深,当时是如饥似渴。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些书都是禁书,白天不能看,我只有在晚上偷着看,为此还经常受到父母的责怪。

但也就是看书看的多,至今还受益非浅。

  宋朝初年有个大名人钱惟演,生长于富贵之家,后来又做了大官,却没有什么嗜好,他曾经对下属说。

平生惟好读书,坐则读经史,卧则读小说,上厕则读小辞,盖末尝顷刻释卷也”。

读书手不释卷,的确是个好习惯,值得我们学习,古往今来,这样的书痴为数不少,大多数都成了有用之才。

  这个故事特别之处,在于钱惟演以不同的书籍配合他生活的不同片段,读经史正襟危坐,因为要端正心怀,这也透露了经史非消遣之书,相对来说,小说便是消遣书了,所以便可以用闲适的姿态,例如躺卧可以看阅小说,杂志,因如厕时间不长,读不完大著作,则可以看篇幅段小的读物,这篇故事也启示了我,利用零散的时间,读书学习的方法,可以因地制宜。

  现代的人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许多人常常感到时间紧张,根本没时间来看书,而鲁迅先生曾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有人算过这样一笔帐:如果每天临睡前挤出15分钟看书,假如一个中等水平的读者读一本书,每分钟能读300个字,15分钟就能读`4,500字,1个月126,000字到100,000字不等,1年的阅读量可以达到1,512,000字,而``书籍的篇幅从60,000字到100,000字不等,平均起来大约75,000字,每天读15分钟的书,1年下来就可以读20本书了,这个数目是可观的,然而这却并不难实现。

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凡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人,都有一个诀窍,变“闲暇”为“不闲”也就是说不偷清闲,不贪逸趣。

  数年来,我也是这样教儿子的,工作再忙,也要多读书,常言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腹有诗书气自华。

书里是有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精神的财富的 , 对今后的工作学习都有帮助。

  生活就像一杯咖啡,需要我们细心地去品味。

  ——题记  每当独自一个人坐在桌子前品尝咖啡时,你会不会突然觉得生活就是你眼前的那一杯咖啡,品上一口,好苦,对了别忘了,给咖啡加点糖,是不是我们也应为生活加点糖呢

  所谓生活,就是活得要有生气,生活中充满了“酸甜苦辣咸”,所谓酸就是一些心酸;所谓甜就是一些快乐;所谓苦就是一些痛苦;所谓辣就是一些焦燥;所谓咸就是一些无奈。

不由看出五种味道中甜只占了20%,所以我们应该为生活加点糖。

也就是面对生活要乐观。

  有人说对生活的过分乐观是一种逃避现实的表现,就像有的人说喝甜咖啡还不如喝牛奶,喝咖啡喝的就是一个“苦”  我觉得乐观地面对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好,乐观可以使你心情舒畅,工作效率提高。

快乐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为什么我们不把自己变得乐观些,天天快乐些。

  生活像一杯咖啡,总要有喝完的时候,不要等到喝完时,才知道自己忘记“放糖”了,使这成为一生的遗憾,也不要喝得太快,将大把的“糖”最终留在杯了底,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天天的消失。

  要细品才能品出它的味道,生活也是如此,细细体会方可体会到生活的真谛。

  朋友,别忘了给生活加点糖。

  别忘了,给生活加点糖  有人说,生活是乏味的,枯燥的,平淡而无趣的,而有时却又像一颗青橄榄,衔在嘴里涩涩的,对我而言,它就像是一杯咖啡,散发着浓浓的香味。

  ——题记  “嘟—嘟—”我不情愿地微微睁开一只眼,瞥了一下闹钟,糟了,又要迟到了,立刻从床上一跃而起,微微梳了梳凌乱不堪的头发,拣了片面包,冲出了家门,骑上脚踏车,以加速曲线运动前进着,风声在耳伴作响,不少山地车在奔驰着,上班族们时不时加快着脚步,整个城市富有节奏的运动着。

  “红灯”,我立马来了个急刹车“吱——”一声,飞速转动的车轮立刻处于了静止状态,人微微向前一冲。

不经意间,抬头望了望天,湛蓝湛蓝的,白云在空中继续着它们的旅行(忙碌的学习生活已使我很少注意看天了),此时,忽然觉得它好美好美,偶尔间几只鸟儿掠过。

在这蓝白相间的世界里,我伸出双手,想抓住些什么,却什么也抓不到……  路旁,不知是落叶被风卷起,还是空气被残叶搅动,银杏树上挂着的几片金叶毫无准备,匆匆下落,仿佛是巧克力棒上撒下的花生碎末。

不知不觉我已陶醉在这晨景之中了,为自己能够懂得欣赏景色而庆幸。

回头想想,学习的时光冲淡了一切。

  忽然,耳边传来了对话声,我朝四周看了看,是一对父子,儿子坐在父亲自行车的车座上,向父亲诉着苦:  “爸爸,为什么我们要读书呢

”  “因为社会,因为竞争,只有读了书,有了知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出人头地啊

”父亲语重心长地答道。

  “那为什么只有学习才能出人头地呢

”小孩眨巴着大眼睛。

  “没有为什么。

”父亲有些不耐烦了。

  “可……为……”孩子沉默了。

  是啊,我们为了学业如此繁忙,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淡而无味,甚至忽视了周围的景色,湛蓝的的天,漂流的白云,纷纷飘落的树叶……,在你繁忙时,别忘了你周围的景色生活并不是无味的,缺少的只是周围的景色(一勺勺的糖)  朋友,别忘了给你的生活加点糖,即使你忙碌着……  生活就像一个五味瓶,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也有淡,样样俱备;它也像浩瀚无边的天际,变化莫测;一时万里无云,阳光明媚,一时又乌云满天,风狂雨骤,一时更是阴阴凉凉,暗淡无味。

  其实,一个人的心情好不好,不但在于他的个人表现,还在于他的生活是好还是不好

可以说,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决定了他的心情与工作

生活好,心情自然好

如果你的生活好,心情也好,那工作起来也顺利多了,人的性格也开朗多了,与人相处起来就不用说了。

相反,生活不好,不但影响到心情,还会影响到工作,与人相处也就比较困难了

  在适当的时候,我们可以放松一下自己,让自己的生活过的更充实,更美好。

比如:在紧张的工作或学习期过后,我们可以外出旅游或游玩。

这样,就可以使紧张的情绪得到松弛。

从而放松了自己,也充实了生活。

  当家庭环境不好或学业工作不顺时,那也就是生活是苦的时候,我们不必埋怨也不必气馁,而是要勇敢面对。

虽然是苦了点,但只要认为这种生活是美满幸福生活的一种调剂,心往好的一方面去想,从而重拾自信心,然后就要努力,慢慢地改变生活,改善生活,那原本不好的也就会渐渐变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和生活方式。

有的人选择淡而无味,有的人选择甜滋滋的,有的人选择酸溜溜的,更有的人选择辛辣的。

其实无论怎样的生活,只要可以过得幸福,充实和美满就满足了

但是有一点是绝对不可以随便的,那就是偶尔——别忘了,给生活加点糖。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

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

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

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

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

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

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

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

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

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

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

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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