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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驯鹿六季》有感
《驯鹿六季》是一部沉重而温暖的关于爱与成长的小说。
北京男孩一直在失去妈妈的只有自己的世界里独自行走,失去语言,失去微笑。他来到了大兴安岭深处鄂温克人的营地,有了鄂温克的名字---角个角个。在鄂温克老猎人秋鸟的帮助和大自然神奇魔力的召唤下,他逐渐走出自己封闭的世界。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角个角个救回驯鹿孤儿海德薇的那一幕:角个角个冒着生命的危险逼停了藏有海德薇的巨大越野车---车骤然停住后离他仅有不到两米的距离!因为妈妈的离去,他对车有一种本能的恐惧,但对同病相怜的海德薇的爱激发了他对贪婪的人类的愤怒和仇恨,这给了他力量和勇气,让他克服了内心的战栗。
在救海德薇的过程中,角个角个其实是在进行自我的救赎,被鄂温克人称为神鹿的白色驯鹿海德薇打开了他心灵的桎梏。森林中的风、冬眠的熊、壮观的蝴蝶群……大自然生生不息的.生命让他产生了敬畏和尊重。于是,当失踪许久的海德薇归来时,他终于开始说话了。而当他离开森林时,他已学会了和海德薇告别。
人是强大的,也是渺小的。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些伤痛无法避免,而神圣的大自然,充满着令人鼓舞的力量和修复的能力。大自然教会我们:真正的成长,便是学会面对,学会接受。因为我们有爱,而爱会让我们在乎的一切永远地活在我们的记忆中,永不离去。
《驯鹿六季》1000字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驯鹿六季》。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作者1975年6月19日出生,男,身高1米9开外,蒙古人。早年曾从事成人文写作,后转向儿童文学,便一发而不可收拾,散见《天鹅牧场》、《鬼狗》、《狼血》等作品。曾获得过多种奖项,有多部作品被译到国外。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很深,自己仿佛身临其境,跟着秋鸟走遍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一起去看风,去探访冬眠的熊……
故事的主人公“我”从失去妈妈以后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微笑过。到了森林“我”迷路了,所幸的是,被一位老人所救。“我”帮这位老人喂驯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老人的名字叫秋鸟。“我”给一只纯白色小鹿取名——海德薇。渐渐的我知道一个关于乌鸦的常识,乌鸦永远在森林的上空巡游,它们在发现了食物时会高声地鸣叫,而它们的食物,很多的时候会是死去或将死的动物。所以,森林中的驯鹿鄂温克人习惯通过乌鸦的叫声去寻找那些负伤的猎物。现在,驯鹿鄂温克人已经不再狩猎,但秋鸟已经习惯通过乌鸦的报信来寻找那些被偷猎者的套索套住的驯鹿,如果他来的及时,还可以将驯鹿救下。“我”到秋鸟的营地,他就送我那块红布,让我扎在头上。“我”一直不明白这块红布有什么作用,“我”想:如果这块红布是来遮挡阳光或者雨雪又不够大,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有一天我和秋鸟去寻找驯鹿,他要求我必须佩戴这条红布。我曾仔细究过这块红布,想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神奇的效用,以至于秋鸟一直让我佩戴它。后来我带着海德薇在丛林中散步,我们拐过一片灌木丛,几乎在我看到那个人的同时,耳边响起一声巨响。那巨响是挟带着气流从我的耳边冲过,我有些糊涂的回头看时,有断裂的树枝从我身后的树上滑落下来。“我”用了将近半分钟才从嗡嗡作响的耳鸣中清醒过来,“我”的耳膜差一点儿被震破了。这下我终于明白秋鸟为什么让“我”戴这块红头布,因为怕我被猎人误伤。
“我”第一次坐桦皮船,在船上高速滑行,很快我们的船驶过一片花海,我们就像是在两边的花墙之间穿行,那馥郁的花香几乎让我无法呼吸,“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花。,随后是三头站在河岸边喝水的马鹿。它们的毛色比驯鹿略淡,但身躯更加高大伟岸。在过了这段河道之后,河面慢慢变的开阔,河水也变浅,就在这时秋鸟轻轻地伏下身,将头低向水面,贴着水面喝了一口水。看着他的动作我也感到自己的喉部干燥起来,于是也学着他的样子吸了一口水,清凉的河水毫无异味。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向秋鸟微笑,而我已经好久没有笑了。
这一天“我”和秋鸟去看风。我们走着走着遇到了一棵落叶松,这棵树有一个树瘤。树皮已经被磨掉,露出了下面致密精美如琥珀般的木质,树瘤上留下了无数刀砍斧凿的痕迹,这就是人类贪婪的印迹。黄昏,我们回到营地,没有看见海德薇,“我”向帐篷走去,发现一个显眼的烟头,“我”把这支烟头给秋鸟看,秋鸟快步跑到拴海德薇的树上,随后我们向简易公路跑去,秋鸟看到了一辆红色越野车,秋鸟拿出了腰间的猎刀,横在越野车前并示意我去救海德薇,海德薇已经吓坏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纯白色小鹿在森林难以存活。“我”在森林中已经学会了不少技艺,比如:过苔藓地的速度一定要快,要不然鞋袜就会湿透,还有平衡能力,“我”在过独木桥是非常小心,但是“我”发现越小心就越过不好,后来觉得越快越好。“我”又知道驯鹿鄂温克人怎么烹饪。后来“我”去采蘑菇,秋鸟告诉“我”千万别采被虫子咬过痕迹的蘑菇,一开始我没有仔细的看蘑菇,全都被秋鸟给剔除了“我”把那些蘑菇放在树桩上。过了几天“我”在去树桩上去看那些蘑菇的'时候,发现蘑菇都被幼虫所吃了,这会我才明白秋鸟为什么不让我采被虫子咬的蘑菇。海德薇随驯鹿出游,之后便没有回来。
秋鸟送“我”一个滑板。“我”和他去雪地滑雪,我们滑到山谷里,“我”跟这他向森林深处走去,他在一棵巨大的倒木停住了脚步,树的下面有一个小洞,“我”在洞外听着,原来是一头熊的呼噜声。
血,秋鸟和驯鹿掉进别人设的陷阱里了,他的伤口开始流血而那只驯鹿皮的毛色,醒目的红色,“我用脚将雪踢下去,盖住驯鹿。那些天有只母鹿生下小鹿,天亮时“我”发现那是鹿仔不见了,“我”看见了熊的印痕,那只母鹿也受了伤,“我”用针线把受伤的母鹿的伤口简单地缝合了一下,之后在伤口上抹上了红霉素软膏,那天下午又有一只母鹿生下了小鹿,以前我所有了解到的关于熊的知识都告诉我那是一种巨大的野兽,异常巨大,行动缓慢。这天夜晚又有一只小鹿被熊叼走,我奋力地去追这头熊,可是这头熊跑得比我更快,天亮了,我在秋鸟的床下找到了那个巨大的矛头,我为这个矛头找到一根十分趁手的桦木杆,耐心地打磨……
我紧跟着作者的步伐等待着海德薇的归来,这是美好的一天,我要学习作者在糟糕的环境中如何成长,变得强悍。同时也能平静地看待每一件事情,往好的方向努力,胜利一定会向我们招手。
六季小学作文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又到了秋季开学的时候,我也走到了小学的第六季,也收获了太多的感受,太多的感想。
小学第一季:
刚开学,我对那里充满了好奇。上课时,我总是东张西望,好像要把教室里的一切都装进眼睛里,一点也没有听老师讲的东西。老师也经常点我的名,经常告诉我妈妈,说我上课爱动影响别人,经常挨妈妈的骂。可是江山难改,本性难移,第二天,我还是照样调皮捣蛋。无奈下妈妈只好送我去上美术兴趣班,因为画画需要耐心,慢慢地我的爱动坏习惯才改掉了。
小学第二季:
第二季到了,小主人报新闻学校来学校选拔小记者,老师推荐了我和万诗勤去。经面试,我被选上了。因为经常外出进行采访别人,与人沟通需要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所以我开始变了,爱上了学习。结果第一次语文测验,我就考了一百分,可把我开心死了。之后,老师又推荐我去参加中国少年作家杯现场作文命题大赛,我得了第一名,得了金牌和奖金,我变得更加努力学习。
小学第三季:
第三季到了,我进入了学英语的阶段。刚学英语的时候,我对英语这个朋友一点也不感兴趣。刚开始学的时候,我总是把英语和汉语拼音捣混。之后,爸爸担任起我的英语辅导老师。早晨,爸爸教我读英语单词,然后让我自已听英语磁带,自已跟着录音大声朗读。到了晚上爸爸再检查我的英语发音,发现发音不准,会帮我纠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努力,很快就成为了英语的'好朋友,英语老师也非常喜欢我,我还在校园英语口语比赛得了第一名。
小学第四季:
第四季到了,我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越来越稳定。班上要举行班长竞选,只有学习好的同学才能当班长。竞选开始了,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选刘紫怡吧。”有人说:“选姜子帆吧。”……大家七嘴八舌地对老师说出自己的意见。结果我和姜子帆同票,于是我们就把希望寄托在老师身上了。最后,因为老师平时对我各方面的表现都很满意,就把最后一票投给了我,我顺利地当上了班长。
小学第五季:
第五季到了,我的学习压力也越来越大,这年也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六年级的分班,因为六年级要把学习好的同学分到零班。所以,很多家长就买来很多课外作业,让孩子们做,来提高学习成绩。我的家长也不例外,原本肩上不怎么重的担子一下子变得很重,虽然压得我有点喘不过气,但我还是坚持每周至少写一篇作文,我的习作经常在报纸上刊登,在作文网也经常获奖。
小学第六季:
至关重要的第六季来了,在这最后一年里,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考上重点中学,考进零班。所以,我给自己制定了一个学习计划:我每天把老师讲的重点内容给记录到一本特定的笔记本,我还坚持定期复习、日复习和查缺补漏。每次考完的试卷,我都会把错误的题目分析一遍,再把全部的错误归集起来。当然,我还是坚持每周至少写一篇作文和每天早上大声朗读英语。虽然这些在别人眼里很累,但是对于我来说,一点也不累。因为,这个学期涉及升学、分班,也是作为一个学生的使命,所以我一定要认真,按学习计划执行,我相信我一定会考上最好的初中。
小学只是中学的一个起点,我们还有很多季要走,我坚信,只要我们认真,坚持自已的学习方法,一定会取得好成绩。
驯鹿600字作文
在烟雾中,在森林里,驯鹿正在自由地游荡……
步入驯鹿林,就如同步入了一个童话——大大小小的驯鹿在林中自由地穿梭着,有的趴在地上,像一位小小姑娘,温文尔雅;有的则在游客身边撒娇着讨吃的,简直像一个吵着要糖吃的孩子;还有的迈动它们的长腿,优雅地在林间散步着,步伐轻盈、身材曼妙,如一个清雅的贵妇人一般。那一层薄薄的弥漫在林中的牛乳般的烟雾,为这一切增添了一种隐隐约约的梦幻般神秘,令人仿佛置身于仙境之中……
一只小鹿摇摇摆摆地走过来了,它有着一身灰褐色的大皮袄,一对小小的角,分了好几个叉,角上还长了不少毛,让这对角显得毛茸茸的,煞是可爱。它还有一个黑乎乎的'鼻子,一双闪亮的眸子放着喜悦的光,令人不由得称赞一声:真可爱!我取出一只装满青苔的碗,抓出一把来喂给它,它动着它的厚嘴唇,把青苔吃得吧答吧答响,就像一个得到糖的孩子一样高兴,多么讨人喜欢啊。
那是一头成年的雄鹿,它的身材魁梧而高大,那高昂起的头几乎与我一般高,一对大角分为六个叉,威武地立在头上,权力、地位、身价……一切都凝在这对角里了,而人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人头上,都有一对代表着金钱、权力、地位的隐形大角,把人压得喘不过气儿来。也许人与兽总会有相似之处吧!我一边抚摸着那对大角一边想。
在落叶上,静静地趴着一只小鹿,头上的角显得那么稚嫩,一双大眼水汪汪地望向远方,像是忧郁,又像是在深思此什么。我轻轻地把它抱起,它既不反抗,也不挣扎,只是轻轻把头靠在我的怀里,如同一个孩子,轻轻依偎在母亲怀里,我轻轻爱抚着它,指间感受到那股来自厚厚皮毛下的暖暖的体温。此时,我简直不敢大口喘气,生怕吹散了那一片纯真……
驯鹿,在林间自由穿梭,那是如歌的景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