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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一作文汇总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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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一作文汇总九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一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一作文 篇1

  好久没有回到曾经的那个小镇,印象中的小镇有着我许多快乐的童年时光。

  是怎么搬到小镇的?又是怎么在那度过看似短暂而又漫长的六年的?这些细小琐碎的小事一件经不起推敲,且无需过于执着过问。

  小镇很小,巴掌大的地方很容易留下清晰的回忆。横走过一条窄窄的水泥小路就到了幼儿园。在儿时,幼儿园时那么的大,比小镇都大。而关于幼儿园有关的记忆又是那么的少。只记得某天下午,最后一节课老师在教折纸,我笨手笨脚地摆弄着手中的纸,一双眼睛却不断地瞟向窗外的人群,因为姐姐说要来接我。在听到老师说把这好的纸放进柜子里的时候,我慌张地把纸塞进柜子的最里面,抓起书包赶紧在那拥挤不堪的人流里寻找姐姐。

  父母总是很忙,印象中他们很少回小镇看我。每天放学后基本都是我独自一个人溜达回家,回到那低矮而又黑的屋子里,奶奶照例不在家,我会照例地端出锅里暖着的饭,一个劲地往嘴里送,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电视机里的动画片。

  我说过,小镇是那么的小,谁家里的芝麻小事谁都明明白白。于是,有一天下午溜达回家路上,到小路的尽头时,听到邻居说:“赵小曼,快跑,***妈回来了!”起初我不信,以为在和我开玩笑,仍慢悠悠地晃着,可心脏莫名其妙地加快了速度,我努力地控制得漫不经心,可脚下却悄悄地加快了脚步。

  住在我们家对面的阿姨一名医生,她有个在小镇都很出名的儿子,我很少与他家有交情。女医生隔壁家住着一对退休老人,他们很喜欢我,放假时经常去他们家玩。老奶奶在清早时候,常常会端着一碗稀饭,碗里放着甜丝丝的黄色萝卜干,站在家门口与来往的人聊天。每当看到我上学,就会夹一块黄色萝卜干给我。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吃甜丝丝的黄色萝卜干。来到南京以后也不断地寻找那种甜丝丝的、黄色的萝卜干,却总也找不到那种味道的萝卜干了。是那个时候的萝卜干好吃?还是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

  再次回到小镇却是尘土飞扬,杂乱不堪,到处都画着大大的“拆”字,与幼时的记忆完全不同了。我和母亲说,这里以前是个小卖部,刚开业的时候,姐姐还带我在这里买过“大大”泡泡糖,挨着小卖部的是一家汤包店,他们家的汤包是这条水泥路上最好吃的,还有啊……

  有太多的回忆在这个小镇上沉睡着,然后被我一点一点埋藏起来。

  再也不会在上学的路上偷摘人家的栀子花,被发现后跑得老快、老远;再也不会为了买零食,父亲给我五块钱,买了两块钱的东西,只找回了两块钱;再也不会听到姐姐说小孩不能多吃口香糖,说什么有个小孩就是吃口香糖肚子长虫子的,因为姐姐小气不想买给我吃,于是就骗我。

  忘了告诉你们,小镇的名字叫过船镇。因为小镇的水泥路尽头有一条连接着长江的小河,小河上有一座水泥桥,会有一些打渔船从桥下穿过到长江去打渔,我也是在小镇生活六年后,经过这座桥到南京的。

  明年也许这就将成为南京城的一部分,我要抓紧时间好好感受这民风淳朴的小镇,使它能在我的记忆中永存。

高一作文 篇2

  夜幕降临,我看见了满天繁星散发着光芒,直射到地球。

  最近翻看着小时候留下的回忆。一个纸盒子里都装着宝贵的东西,那都是每个阶级段留下的回忆。翻开之后才发现好多好多都已淡忘了,要重新拾起。我翻到了小瓶子,里面放着五颜六色的小星星,闪闪发光。我突然想起初中时班上最流行的折星星,没多折一颗似乎都有着不同的意义。班上的女生都疯狂的买折纸去折星星,又似乎都希望能装满一瓶。全部都聚集在一起,共同散发着美丽。这满满的一瓶,我并不知道到底折了多久,只知道现在以后都会陪我很久。我会把它放在桌子上,夜幕降临时,即使天上没有繁星,而我的房间里却可以繁星点点,去摆脱黑夜带来的黑色恐惧。

  今天并不是一个好天气,夜幕降临时并没有星星,我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天上没有星星,可却发现那个放在桌子上星星瓶子闪闪发光,我不知过了多久,它还依然发光。因为可能是的光失落在这个瓶子里了吧!又照亮了我的房间,不再孤独,星星总是美好的,一个星星或许是一个球体,都会存在,都会有光芒,那么那个人亦是如此!

  天上没有光芒,因为所有的星星都洒落在地球上,洒落在心中最美好的地方,那里闪闪发光!

高一作文 篇3

  静穆笼罩着所有的一切,斜风中远处飘过蝴蝶云,一朵又一朵,那般轻盈,轻盈却遥不可及。

  我,甩开披在肩上的黑发,尽力,拖着疲惫的身子向那方挪动。不知过了多久,我就是这个伤痕累累的女孩儿挣扎着站起来,回头望,月光下滴滴殷红的鲜血却射出眩眼的黑线,我转过头,躲避着一切——只为刚才那致命的一击,泪水,就在转身那一刻,孤独地落下了,嘴边,咸咸的味道。

  忽然间,夜空恰似一潭湖水,早已不见了刚才朵朵云,我恐慌叩问上帝,“我真的是这平淡世界的悲惨儿吗?”没有答案。

  我瘫坐在松软的草地上,血依旧在流,无助的泪水泉涌般下落,抬头望那白天昏暗而夜晚明净的出奇的天,我忘记了疼痛,刹那间夜空中,闪出一对银狐,周身发出一种神奇的光,头上戴着金色的王冠,它们追逐,它们大脑,它们留下一串串脚印和甜蜜的笑声;再看,又有鸟雀聚在一起,挑起团体舞,尽情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热情……忽然,我看见了一只麒麟,和我一样满身伤痕的麒麟,它哀鸣,它无助,它一边舔着伤口一边向前走,它一次又一次地跌倒,却又一次次挣扎着起来,它泪流,它哀嗥,可就是一次都没有放弃,我哀叹,摇头,不再关注。

  莫名其妙的,雪开始降落,冰封了不知几千年,将我镌刻在古老的岩层间,我成了雕像,不知了痛,忘记了伤,停止了咸渍的泪……

  留下了一尊雕像!

  于是我沉默了,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已失去了任何意义,只有在这儿,我和我的心才会被亘古不变的冰封埋藏。

  可就在我准备将所有的一切尽含眸中时——闭眼时,天空中出现了一束亮光,一声巨响划破了心中的寂静,世界,整个世界开始崩解,可我依旧站立着,期待着恐惧再次袭来。

  “孩子,抬起你的头,倾听你的呼吸,用自己感动的泪水融化你的冰层,用你的振翅打动冰神,感谢它,感谢它给了你片刻的宁静,但你仍旧要活过来,回来,我的孩子,快,转过你的头,”她的声音变得十分焦急,“快,看你身后是什么…”我埋藏了几千年的泪水奔腾而出,冰飞雪崩……

  转身,风干了那泪水,我的不远处,我不敢相信,我的不远处是春天,不,怎么可能,这一定是在骗人,我使劲揉着眼睛,以为自己看差了,可我错了,春花的红殷和嫩柳的翠绿告诉我,这是真的!

  我,鼓足了勇气,迈出了步子,站在春冬的交界线上,刹那间顿感全身一片轻松,我忘记了疼痛,终于泪又奔了出来,我掀起你弥漫风尘的隔间帘;“东边是冬,西边是春,请向你的反方向迈出步伐,看,阳光也在微笑!”我抬头,果然……

高一作文 篇4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大概是想写这么一篇杂记。

  昨天去图书馆看书 不经意的 看到了三毛的《你是我的不及的梦》 觉得挺 高大上的。后来我没有借。不知道三毛那时候是怎么想出来这个标题的 我也是觉得找一个 好的标题 是一个很难的事情 最近在忙学生会的事情 也不知道 是为了坚持什么 一直睡不好的我 昨天晚上 忽然梦见了以前初中喜欢的一个 很帅气的 男生 虽然他家就在我家不远的地方 但是 还是觉得 再也不会 见到他了 这是一种 很奇怪的 思想。

  现在不想带标点符号 其实也没有说什么意思。 其实我也是不能忘记这个的 一个人的初恋是什么呢?是夏日阳光洒下去光芒的侧脸 还是风扇下转头看向的那个座位 现在是 没有那种感觉了。 正如他们说的那样:“我在不停的变好,也在 不停的 变老。”恐怕我现在也是老了吧。表面看起来越来越冷漠的我,事实上,还是那个在心里罗里吧嗦的小屁孩。我其实一点也没有成长 只是 学会了更好的掩饰自己而已。不想要再去维护一些人的关系 也不想再独当一面 可是现在看来 恐怕不行了。记得以前我很想自己去独当一面 以前会什么都不怕的背一个包东南天北的跑,现在反而不了。现在开始会怕一去不回。其实我能怎么样呢,这样的生活也很好了吧。但是我想要更加好的生活。想和安东尼一样。去见识更加多的人。而不是在一个城市呆到老,呆到死。

  这多可怕。

  贰 [但是 我 觉得 生命还是很重要的 ]

  刚去逛了一会儿小荷。也不知道在找什么。

  看到一个题目被别人写了很多次,不知道有什么意思。但是还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小时候捡到过一个很漂亮的鹅卵石,现在也不知道丢在了哪里。和我们很多人最初的本心一样。

  每次做眼保健操的时候,那熟悉的音乐总会让我觉得我还在初三。我觉得,那就是了。整个青春的最佳背景音。

  也看了很多青春片,感觉,没有《那些年》好看。

  心情最近很烦躁,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的缘故。

  妈妈最近身体不太好。希望她能赶快的好起来。

  不要问我为什么最近笑容少了。因为不想再强迫自己。

  想要好好的回想起来那个少年。

  那个靠在窗台回答别人问题的少年,那个在比赛中脱颖而出的少年,

  那个在我哭泣的时候递给我纸巾的少年,那个阳光微笑的少年,

  那个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帅气的少年,那个无奈又耐心的少年,

  那个,终将消失在我生活中的少年。

  我以为自己可以很清晰的想起你,后来我发现,并不是。就像并不是每一个美好的瞬间都会被记住那样。我也并没有记住你。

  但是有过你的每一个梦 都很 很 很 很美好。

  在车站等车的时候,忽然想到自己以后消失的话,要怎么办呢。后来想想,以后自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

  就这样在心里自言自语了起来。

  真是一个神经质的人呢。

  叁 [你不要变 我不要变 这不可能 ]

  听说安东尼的书要拍成电影了。有点奇怪 为什么那样平平淡淡的小日记要变成电影。我很喜欢这个小日记 所以我一定不会看那个电影。

  安东尼说 ,他的书那么素,不会过时。其实我觉得,无论是什么板式,我都会喜欢的。就像习惯了一种味道,再换可能没有那么的容易。

  最近受的打击有点大。年纪排名跌了很多。自己也在犹豫要不要去当理科生。但是如果是自己选择的东西,就要去承受并为之好好努力。下个星期就要竞选主席了,要好好努力了。不要再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说了那么多。只是想告诉你。我有那么多的委屈那么多的遗憾那么多的美好,在余生后的每一天,都没办法与你分享。真是难过。

  你是我的梦。这个已经够残忍了。可是,却还有不及。

  三毛真是个标题秒杀者。

  我的书架上,有那一本书。

  尽管我从来没翻开过。

  我喜欢你,那么多年。

  尽管你从来没有对我着迷。

高一作文 篇5

  有个小小的村庄,住着寥寥几户人家,在深夜里偶尔传来几声凄凄的犬吠。

  深夜,一户人家灯还亮着,昏黄的灯光如同虚弱的病人在一咳一咳中消磨着时光,炉子上的水壶“咕嘟咕嘟”的响着,却没有人把它拿下来。

  “爸,我要出去,去城里。”儿子咬着牙说出这句话,沉默许久,父亲才开口:“行,多回来看看就行。”“我不会再回来了!”儿子几乎是吼出这句话,父亲正在用抹布擦拭着肩膀的手突然停了,猛的把抹布扔到儿子身上,肩上被绳子勒的而露出的鲜红的肉似乎也随脖子上的青筋跳动起来,儿子却提着早已打包好的行李在漆黑的夜里头也不回的走了。

  几个月前,父亲用肩膀驮起了他,让他高过新建学校的围墙,交不起学费的他只能用这种办法,可老师的一声怒喝,使他感觉脚下父亲的肩膀一抖,他便直挺挺的摔在了地上,从此,他恨透了这个村庄、贫穷的父亲以及他那一抖的肩膀。

  走出村庄,在外几年,摸打滚爬,遭受了各种白眼和磨难后,他有了自己的小房子,有了稳定的收入,只是他真的没再回过村庄。

  情人节那天,他和女朋友一起买了昂贵的电影票,去看那种悲悲戚戚惨惨的电影,电影播放期间他抬头望了望,便像触电般想起了父亲,以前父亲总会让他坐在肩膀上,跑到邻村去看一年才有一次的戏,那是个“露天大剧场”,漆黑的天空就是块大大的幕布,那时几个村的人都在,人自然就多,可“坐的高看的远”,他总不会落下每场戏。戏后他兴趣未减的问着父亲戏的内容,父亲答不上来,只一个劲的附和着说:是,是这样的。只是那时的他还不知道,前面人头攒动,父亲驮着他满面汗水怎么看得到。。。。。。想到这儿,他哭了,在漆黑寂静的电影院他掩着面无声的哭了。

  回到家,他的小房子又停水了,他低声咒骂,只好提着塑料小桶去楼下接水,在黑暗的楼道里,他又想起了父亲。那时家里没水,几个村子用一口井,父亲早早的就去井旁排队,家里没有扁担,他就用绳子,在两端各绑上铁桶,再从脖子那往肩上一套,“吱呀吱呀”的就回来了,那粗粗的绳子啊,总能把他的衣服磨破,让他的肩上渗出血来。想到这儿,儿子也不再去提水,他想省去那些烦杂的事,早早睡觉,明天回去看看父亲。

  回家了,他的仇恨也因为爱与思念消失不见了,回家之前,他千挑万选最后为父亲带了瓶云南白药和洁净的纱布,并且根据记忆中父亲的身材买了件外套,才坐上了归家的车。

  回到家,站在门口,他思量着怎么开口,背后有人拍了他,他转身一看,这就是他几年来都在想念却因为执拗而不肯见的父亲啊,他接下父亲肩上的水,父亲两手颤抖。嘴上一个劲说:“回来了,回来了啊……”

  家里依然昏暗、脏乱可又亲切。他帮父亲脱下背心,用云南白药一点一点帮父亲处理那绽开的肉,父亲不会叫疼,可那皱着的眉却深深刺进他的心。

  他给父亲穿上了外套,也遮住了那已包好的伤口,但那些岁月带来的伤痛又怎么遮得住呢?

  父亲的肩膀是一个艰辛生活的缩影啊,可那心灵上的伤痛却比肩上的伤更难愈合吧。

高一作文 篇6

  从道德观念出发,安娜这种抛夫“弃子”的做法确实不当,当然她没有抛弃自己的儿子,只是她的丈夫亚历山德罗维奇不愿成全她的母爱罢了。这就是惩罚,以至于她的惨死也成了宗教惩罚的象征,对这种违背道德做法的惩罚。即便安娜对大她20岁的丈夫没有一点感情,而对伏伦斯基是真正的爱恋,也为世俗和上流社会所不容。安娜处在夹缝中,后来安娜怀孕生女儿时险些送命,之后两人去了国外,几年后回到莫斯科,在伏伦斯基一再要求下,安娜给丈夫写信要求离婚,丈夫不肯,她被丈夫和儿子看不起,被上流社会摒弃。在这种状况下,她不断猜忌,以至于陷入了思想混乱,怀疑伏伦斯基对她的爱,于是她毁掉了自己……

  而吉蒂最后与列文成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伏伦斯基则伤心欲绝,为了处理掉没有意义的生命参加了塞尔维亚战争。亚历山德罗维奇的不忠,使得陶丽差点与他离婚,而最后陶丽变卖自己的家产还帮他还了贷款,于是和好如初……

  合上书本,印象最深刻的是列文。可是列夫托尔斯泰为什么选择安娜作为主人公,他到底想要表达的是什么?对自由恋爱的提倡,还是上流社会的讽刺批判,抑或是对女性不忠的宗教审判?但为什么描写安娜的时候又着重描述了列文的生活、思想。我总觉得列文是作者自己的化身,列文的成长是作者自己思想的成长的缩影吧。

  安娜和伏伦斯基因为爱情,彼此放弃了上流社会的地位,放弃了好名声,好前程;因为爱情,陷入了一种万人不容的状态,以至于最后各自走向毁灭……

  这样,值得吗?究竟爱是什么?

  我欣赏为爱,义无反顾;但不赞同。一切以爱的名义的自私、背叛,都是不负责。爱是责任!

高一作文 篇7

  论国籍,哈姆雷特与黛玉显然不同;论时代,他俩更是大相径庭。哈姆雷特有着王室血统,肩负复仇使命;而黛玉不过是一柔弱女子,吟诗作画罢了。可若是细想,这两者似有共同之处。倘若哈姆雷特与黛玉生活在同一空间、同一时间里,或许,他们也会相惜相怜吧。

  哈姆雷特作为高高在上的王子,却有着平民的心:他低调、平实、正义与仁义。这显然不应为一个王室所有。他固然会因他的性格受到平民的爱戴,可当他被残忍地赋予“复仇者”这个称号,他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悲哀的。

  林黛玉由仙草投胎而来,因她的`宿命体弱多病。她的才华、她的气韵,无疑是最出众的、最让人欣赏的。然而她多愁善感、心思敏锐,怀疑这世上的一切。一个才华横溢的奇女子,却因其个性而悲惨终死。作为封建时代的角色,她无疑是最悲哀的。

  哈姆雷特的内心世界过于活跃,占据了他眼前的现实世界。如书上所写,他是个怀疑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他有一双看穿心灵的慧眼,因此他看到了自己的缺陷,也因此不再自信、不再坚信一切。他失去了信仰,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期望。他被复仇的阴影吞噬,被自己的内心世界折磨。作为一个复仇者,他不果断、不残忍、不够坚定。他从头到尾都在说要“复仇”:“狠心的,奸诈的,悖理的坏蛋!啊,报仇!”他一直在坚定自己的复仇信念,然而他把这种复仇的热情统统浪费在了自责和辱骂上:“啊,我好蠢啊!我这样真算的英勇啊,明知道亲爱的父亲被人家谋杀了…我偏要学下流的女人用空话泄气…这台戏是机关,我要用它抓国王的良心来看看。”很明显,哈姆雷特早已用他那双慧眼看透了自己——他早已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和迟疑。他把“复仇者”这个角色硬生生地塞给自己,试图用它来驾驭自己,于是他开始恨自己的懦弱,恨自己的所谓的“胆小如鼠,缺少胆汁”,恨自己太过平和以至于被人家嘲笑和侮辱。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弱点,因而让他的内心世界强大,导致他一味地放任自己的内心,任使它思考和责骂,而失去了“行动的力量”。

  哈姆雷特,终还是让他的内心驾驭了自己。

  《红楼梦》中说,黛玉“心较比干多一窍”。这多了的一窍,我仔细揣度了很久。这一窍,或许正是把她推向死亡的魔手。黛玉和哈姆雷特一样,有一双慧眼、有一颗敏感的心,因而使她“处处留意,步步小心”,总以为一切都在针对她。她的慧心——那多了的一窍,却用在了猜疑和忧郁中:当黛玉听到远处飘渺的歌声,她会敏锐地捕捉住其中的深情,把它移用于自己身上,她的慧心让她联想到自己,捕捉住伤感;当黛玉看到贾宝玉在宝钗房中谈笑,她的慧心给她灌注猜疑,给她植入思想——让她以为他们是在说自己。于是她嫉妒、生疑,让“黛玉之心”继续泛滥。以至于临死之前,黛玉还用她的最后一丝气力去责骂和忧郁:“宝玉,你这个负心人……”她的一生被猜忌蒙蔽,被自己强大的内心驾驭和折磨。

  黛玉,如此聪慧之人,却让她的内心打败了自己。

  可见,哈姆雷特和林黛玉的悲惨命运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多思善感的性格。他们太敏感,因而让这敏感生出罪恶的萌芽,滋养怀疑和忧郁。他们的性格注定他们无法在既定的环境中生存,注定要走向颠覆。从《哈姆雷特》与《红楼梦》来看,是否在告诉我们一个深沉的道理:人的内心可以驾驭一个人的生命……

高一作文 篇8

  这两天我开始了学习力课程教的抄默背诵过。

  方法说起来是很简单的,就是对于要背诵的英语句子,连续的抄写到25遍左右,当然这过程中,因为抄写的熟悉,你渐渐地就可以默写出一些字词,一小短语,再到半句,再到一整句,等到这种抄默手法到25遍的时候,你合上本子,闭上眼睛试着背诵,基本上就能背出这一句子了。

  我早上背诵的这一句子有点儿长,所以二十五遍就用了两张大作业纸。抄写到第十遍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儿不耐烦了,觉得有点无聊,会走神,但又不想这样半途而废,毕竟看过学习力里的同学们的表现都超优秀,我也想加油。于是我用了另一个方法,开始挡住写好的句子,用默写的方法,没想到除了中间有卡壳一两个不太确定字词,写完一对,居然全句正确,不仅仅是背默下来,而且里面几个新的生词也自然而然地会写了。

  接下来,我还是耐着性子抄默,渐渐地居然对于原本不太懂得的句意突然理解了,也许这就是英语思维?我在脑中想着,继续抄默只到第二十五遍。

  我觉得这种方法真的是有用的,当然因人而异有的人更专注可能不用二十五遍就记住了,有的短小的句子也许一会就会了,但是也有人可能抄写了不只二十五遍,主要是以深刻记住为目的吧。这个方法,我觉得还是挺不错的。

高一作文 篇9

  只是单独看到“破”字,总是有点忍俊不禁,因为沉重肃穆、冷冰冰的、似乎毫无人间尘世万千情感的“石”居然和猴皮儿中的“皮”联系在一起,仿佛是造字者仓颉一个可爱得令人发笑的幽默。有时目光若在“破”字上停顿一会,那浮现在脑海里的准时那位不可一世的齐天大圣,那个满腔正义、忠心耿耿的猴王,那个机灵可爱、不加修饰的花果山大王从石头缝里惊人一跃的场景。

  “破”字的读音轻重皆宜。若要读轻,便只需上下嘴唇轻轻一合,调皮地叹出一口气,“破”字音便浑然天成。但若想要读出雷霆万钧之势或沉痛悲凉之情,则免不了酝酿一番柔肠,任万千情愫在胸腔内如脱缰的马匹一般左右奔突,然后再某一个瞬间,情与泪与“破”字音交织着喷礡而出,泪湿了襟,音湿了心。

  字典上“破”字的解释令人眼花缭乱,但总未能绘出我心中那个近乎令人惊羡的“破”字。“破”尚小时,顶着一个冲天辫,总是玩得没心没肺,白天让草丛花朵湮没她小小的身躯,夜里便卧在土地的潮湿与芬芳中,盖一床以黑夜为丝织成的被,其上还缀有发亮的星子。人们都爱着她。她仿佛是自然界孕育的一个精灵,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愿意和她玩得不亦乐乎,忘记了年龄的隔阂,丢开了光阴的阻挠。于是人们亲切地称她为“破小孩”。

  “破小孩”渐渐长大,她也有了与其他同龄孩子一般的“少年愁”,有了只能与大海和星空诉说的心事,有了鲜衣怒马的梦,也有了风烟俱净的情。她爱上了诗,和诗中的自己。她看见无限愤慨悲凉中的自己,“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她看见金戈铁马、万马齐喑中的自己,“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她还看见美得如梦如幻的自己。“沙上并禽池上瞑,云破月来花弄影”。看到这些诗句时,“破”总忍不住轻声细读起来,想象那个红衣飒飒的自己,想象那个“香眉弯弯画、燕脂淡淡匀”的自己,然后轻轻地笑起来,眼角眉梢似乎都溢满了阳光。

  “破”仍在这个世界的一隅继续长大。她看见自己从无数人的笔下流淌出来,然后被定格在洁白的纸上(就像此刻),心里是淡淡的喜悦;她看见自己隐身在别人的眉眼,有“破涕为笑”的欣慰和“破颜”的明媚;她看见自己与人们悲痛时落下的泪一起坠入无尽的虚空,她为自己痛,但更为那些历经灾难的人们痛……

  “破”还渴望着这个世界的温情的爱,但她更希望这个世界不要那么爱她。她是“破”,因此她注定以无数细小个体的形式存在着。她弥漫在空气中,穿梭于叶间罅隙,调皮地揉乱我们的发型,然后与我们擦肩而过。她太爱这个世界了,爱每一座山,无论高低;爱每一条河,无论长短;爱每一块土地,无论肥沃与贫瘠;爱每一个人和他们的灵魂,无论身份贵贱……她太博爱,所以不愿这个世界因爱她而囿于形体上的寻找。她存在于天地大化中,存在于洪荒光阴中,她的精神漂泊在每一条通往远方的路上,她的灵魂流动在每一缕花的芬芳、草的清香中,我们每一次转身,她便从我们的袖口钻进去,然后一路上悄悄地、安心地依偎着我们的手臂。

  当她摆脱了人们对她唯一而顽固的定义——“悲痛”后,她只剩下美好与感化。没有人不会对一种存在于各个角落的力量感到爱与敬畏,而“破”字便是这种力量最美的诠释。

  今夜,“破”与我共垂钓,满地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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