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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锦集3篇)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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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篇1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律师事务所顾问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帮助公司整理、制定《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加强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了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使各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分明,业务井然有序;积极发挥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2、严格审查、制定公司各类合同,通过拟定《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和解协议书》、《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等及及时审查、修改公司即将签订的各类合同,使贵公司完善了公司的合同管理,预防了风险发生,至目前止未出现任何因合同约定不清、违约等合同纠纷。我认为公司在预防纠纷的发生上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以后合同的进一步履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积极参加公司的日常工作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处理。预防了一些突发状况的发生,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稳步有序。

4、协助贵公司高层赴贵州省,丽江等地对购买设备及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在拟定合同时将贵公司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在条款的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以后面临风险的救济途径,使公司不会被陷入困境。发现了问题及时言正的向贵公司指出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使得贵公司在决择时有了更充分的考虑,使此次投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也取得了更多的主动权。

5、参与贵公司的股权收购商业谈判,分析在可能存在的潜在商业风险,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及时加以正确的处理,积极维护了公司的利益,预防了风险的发生。

6、对贵公司的应收账款及时进行跟踪、了解,针对久拖不还的客户及时向对方发出《律师函》进行追讨,向对方阐明利害关系,力争让对方尽快支付拖欠公司的款项。

7、妥善处理贵公司与xxx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通过我们的诉讼技巧,避免了诉讼的发生,为公司争取了利益最大化和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纠纷的纠缠。

8、积极处理贵公司与xxx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对话,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好,最大程度的使公司资金尽快的回笼。

在xx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律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xx年度的法律服务,能清晰的看到通过我们律师多角度、全方位的努力工作,贵公司无论是经营管理环境、模式,抑或是公司的盈利能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改善,而且从风险防范和控制角度看,通过我们律师的顾问服务,xx年度,我们的工作都有效地实现了贵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总目标,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1、工作积极性仍需加强,贵公司与我所建立常年法律关系后,我所由陶应强律师负责。在服务过程中我所律师有时是被动服务,贵公司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是贵公司领导在工作中发现的,然而贵公司领导不一定熟知整个公司的法律制度,其中许多隐性的问题未能发现,可能就是潜在的风险,这点律师服务不到位,不深入。顾问的目的就在于发现潜在、隐性的问题,进而通过律师专业的知识预以防范,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顾问工作内容和范围不够深入。顾问律师虽然起草了《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但由于律师未跟进合同的履行、实施,就算是一份好的合同但如果细节注意不够,仍然会产生纠争。贵公司的相关合同签订后由于都是非专业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应注意的事项和收集的信息可能不到位,可能达不到法律上的证据形式和效力的结果,这可能产生隐性的纠纷,以后律师应加强监督的力度。

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篇2

一、顾问律师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事项: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师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五、律师办案费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费、查询费、交通费等)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及配合律师开展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

2、乙方应对委托事项所涉及的甲方情况予以保密。

八、特别约定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双方特作如下特别约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前非乙方过错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费的,应以书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内书面答复甲方并双方达成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不作答复或未达成书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执行该条约定)。

办案按实报销处理,代理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

1、乙方已全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不退代理费;

3、乙方未办理甲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对甲方已交费用除扣除14.25%的已开票税费外,全部退费给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协议有约定的按协议执行;协议没有约定的,双方重新约定;双方达不成约定的按本协议的争议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乙方在确认收到付款后,开始服务。

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篇3

(一)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二)发行人依据《股票条例》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其所聘请的律师 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制作律师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文件之一。律师工作报告随申报材料上报, 存证监会备案。

(四)法律意见书按照下述《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的各项提示,?只表 述结论性的意见(一般不超过3000字)。律师工作报告应当就律师的工作过程、 下述《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所涉及的 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每一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详尽、完 整的阐述,并就疑难问题展开讨论和说明。

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或者律师已经勤勉尽责仍不能 对其法律适用作出确定意见的事顶,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并且应当指出上述事项 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程度。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行文中不宜使用“假设”、“推定”一类措辞;但 是可以使用“经核查,未发现”等措辞。对于某些可以依法作出假设的事实,原件的真实性和对企业重要管理人员的书面陈述的信赖。等等)?可以直接说 明没有再作进一步的验证。

(七)律师可以要求发行人就某些事宜作出书面保证;但是,无论有无发行人 的书面保证,律师仍受勤勉尽责义务的约束,不得出具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 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法律意见。

(八)发行人申报材料上报后,如有任何改动,必须立即通知律师,?并经过律 师的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意见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如有必要,律师应当对法 律意见书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者补充,并将其反映在工作报告中。

(九)如果发行人取得发行、上市的许可,律师应当发表补充意见,说明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至招股说明书发布日期间,?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内容及发行人的 法律地位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如有重大变化事顶,应当就此发表法律意见同 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一起上报证监会。

容或有重大遗漏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在股票发行、上市筹备过程中,可以选择适 当的时机,以工作报告的形式向发行人提供法律意见,并且不断补充、修改工作 报告;只有等到全部工作结束后,发行、上市申报材料正式上报时,?方可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一)根据《股票条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应当在发行人向地方政府或 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之前完成;但是,如果地方政府或者 中央企业主管部门认可,承办律师可以先行提交法律意见书的草稿,待地方政府 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再签署法律意见书报送证监会的法律 意贝书应当是经二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正式文本。 (十二)本准则供发行人律师使用,供主承销商律师参考主承销商律师出 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和内容与发行人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和内容应当各 有侧重。

主承销商律师应当对主承销商负责,主要就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作出充分说明。

(十三)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公司xxxx年度

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xx公司(发行人):

(引言)

1、说明根据《股票条例》第十三条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1)发行人(或者主发起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1、说明根据《聘请律师协议》,对审查过的事项作概括引述。

2、说明是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3、说明仅就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 计、审计、资产评比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说明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1、发行人保证已经提供了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2、律师已经证实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律师 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 见。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该次股票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5、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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