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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研文章1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包含政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等多方面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认真贯彻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行动安排,为更好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市政协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2024年度主席会议协商议题,从5月份开始,周雪辉副主席带领课题组,采取登门拜访、会议座谈、协商讨论等方式深入园区和企业,以及赴长沙、湘潭、呼和浩特等城市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株洲市营商环境现状
(一) 政策环境方面
近年来,我市针对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企业发展、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快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实施方案》、《株洲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株洲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株洲市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株洲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30条措施》、《株洲市高层次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办法》等各项政策,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进一步落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各项举措。
(二) 政务环境方面
一是9成事项“最多跑一次”。我市2024年“最多跑一次”事项1181项,占比95.3%。二是开办企业“三天即办结”。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是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我市2024年公布了涉及13个部门的共28个开办企业“一件事”清单,深入推进集中化行政审批和流程整合优化。四是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图、测绘和验收,企业少提供了65-70%的资料,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5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70个工作日。五是测绘验收“三测合一”。将地籍测量、规划测量和房产测绘“三测合一”,测量经费节省费用30%,工期缩短50%。六是新建楼盘“交房即交证”。通过“取消一批”、“后置一批”、“承诺一批”等办法,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户证。七是审批服务“一网可通办”。建设“智慧株洲”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横向覆盖所有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纵向对接省级数据交换平台。
(三) 人才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建设市县两级可直接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595套;缩短人才公积金缴存时限,提升购房贷款额度至60万元;为172名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发放个人贡献奖励575万余元;安排53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二是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来株合作办学。引进南雅实验中学和长郡中学来株办学。株洲南雅实验中学2024年已招收初中生700人,高中生300人;长郡中学2024年秋季即将开始招生。三是落实人才引进政策。2024年引进省级科技创新人才23人,招聘博士115人,硕士1497人,为20多名高层次人才配偶推荐安排就业。四是搭建各类平台载体服务人才。2024年全市新增3家省重点实验室、6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达10家,技术创新平台达309家,示范性众创空间达25个。五是助力培养名家名匠。积极选送人才参评高层次人才计划,2人成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晋级补贴资助制度,实施人才培养项目100多个,举办了中国制造2025、新兴产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培训班,培训各类人才3000多人次,2024年新增中级专技人才1146人,高级专技人才1000余人。
(四) 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降费降率方面。降低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税收减免。2024年前4个月,全市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8亿元,新增减税7.58亿元,1.44万户企业享受增值税降率优惠、5.68万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10.26万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二是金融信贷方面。推出了株洲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确定了422家白名单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为115家白名单企业提供了3.94亿元贷款。推进动力产业、醴陵陶瓷等重点产业特色贷款业务,人民银行近年来针对三大动力产业累计融资超100亿元,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为15家陶瓷企业发放贷款1.24亿元。建立了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组织举办了“基金走进株洲”等活动,搭建资本与企业对接平台,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实现撮合融资9883万。三是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为19%,2024年为全市6678家参保单位减负11094万元。2024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下调了四次。累计降低8.6分/千瓦时,累计降幅达11%。2024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将再降低10%,全市预计将有13万多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受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株洲市通过这几年的努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惠企政策难以精准发力
一是惠企政策干货不多。对近年国家、省市出台的500多个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发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用工难等方面的政策干货不多。惠企政策互联互通机制尚未有效融合,各项惠企政策散落于各职能部门,难以全面收集和精准推送,部分企业仍未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惠企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不少惠企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存在政策内容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情的问题,例如为充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我市出了不少的补贴政策,但依然有很多企业反映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人才补贴政策还是唯文凭、唯学历而论,而大多数企业真正需要的是有经验、能做事的技术骨干,政策和企业需求间仍存在错位现象。又比如自2024年5月1日起,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较之前有所降低,但缴费基数上调了,企业对降税减费的效果“无感”。国有、民营企业政策享受有差别,如同样做工业地产项目,国有平台的开发公司能享受为期八年的税收返还,用以扶持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园区,而民营企业就享受不了此项政策支持。持续扩大的降税减费规模,短期内势必造成税费减收,与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较高预期存在矛盾,操作中陷入两难境地,压力很大。三是责任主体担当不够。从国家到地方各种惠企政策频繁发布,涉及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鼓励自主创新等多个措施,且大多都分门别类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但政策发布后,很多责任单位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造成了很多惠企政策无法落实,企业的获得感不强。
(二)金融服务政策落地难
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支持体系,如放宽信贷条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措施尚未完善等等,造成基层信贷人员“不会贷、不敢贷、不愿贷”。地方金融创新能力不强,主要是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资本金偏小,资产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且严重缺乏创新研发人员。地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信用信息整合规集难,且互联互通共享存在壁垒,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政银企之间的信用信息无法共享,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以风险补偿基金为例,尽管“@贷”业务引导信贷支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风险补偿基金整体规模偏小。目前基金规模仅7000万元,部分贷款需求较大的区域1:10的杠杆比例已经用满,无法撬动辖内企业的新增信贷投放。二是合作担保公司收费偏高。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暂未建立,只能选取商业化运营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此类公司由于受母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绩效考核影响,不得不收取2个点以上的担保费率。三是配套引导机制有待加强。小微信贷业务风险高、收益低,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的现状依然存在,在风险补偿机制以外,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尽职免责、财政性存款奖励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无法协同发挥最大效应,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三)并联行政审批仍有很大空间
并联审批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税务局、公安局等10多个部门,但前置项目的审批部门层级各不相同,有的在市行政部门审批,有的在省级行政部门审批,因审批层级的不同,极大的制约并联审批制度发挥其提高审批效率的作用,难以满足并联审批制度的时限要求。同时并联审批的网络待健全,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四)人才短缺制约经济发展
株洲市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期,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急为迫切。一方面,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存量不足。虽然加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但受工作环境、待遇水平、成长预期、人才政策、子女教育等诸多因素制约,高层次人才的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仅中车株洲所8家优势企业自2024年以来,就流失了1000多名中高级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急需人才增量受限。一流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大都愿意留在一线城市、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工作。企业反映,招录名校或紧俏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比较困难,招聘部分优势专业的技术人员也比较困难。此外,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外流严重,不能满足株洲企业的需求,实用操作型人才缺口较大。
(五)营商环境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监督投诉渠道。我市有电话热线或网络的各类投诉渠道,但并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专用监督投诉电话或渠道,营商环境相关的问题投诉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复杂性较强,没有专人受理会导致问题解决周期增长。二是职能部门营商环境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明晰,行业监管存在模糊地带以及权责不一的情况。四是跨部门营商环境协同监管效能较低。尽管我市推进加强部门间、各层级间联动监管,但整体的协同监管效能仍然不高,未真正形成营商环境协同监管、联动执法的“协同作战”局面。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1.进一步简政放权,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推动权力向基层下放。清理行政审批中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取缔法律法规之外的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提供前置中介服务或提供中介服务材料。进一步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无缝衔接,坚决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大力发扬担当精神,创造性落实国家政策。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高效化建设。深化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等举措,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三测合一”的基础上,延伸整个建设阶段的“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从减程序、减时间、减费用三个方面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借鉴学习部分一线城市施行的不见面办公模式(待审批文件直接进行网络流转),让报告提交者能清楚了解到文件审批的进程或是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加速行政审批的速度,杜绝“延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现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提升服务效率,建立问责机制。一是精简规范审批事项。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再造工作,切实做到简化事项、简化资料、简化流程,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对紧急、重点的项目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工、出口退税、医保卡结算、工程款结算等事项的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平台,开通电话、网络投诉“直接车”。逐步构建政府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建立健全进驻部门、人员、事项的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依据,推动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已经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批分排名,定时发布,让每一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将自由裁量的空间压缩到最小,倒逼审批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将用户评价机制置于政务服务中,让用户对所接受的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提高民众对于政务服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以履行承诺为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快落实支持营商环境及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招商引资的承诺(如土地出让、税收减免、鼓励奖励、用工用人等),兑现政府、国企、央企拖欠企业的账款,提升企业对政府的信心。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和核实对企业优惠政策未落实、账款拖欠等问题,统一协调解决,限期兑现政策、给付账款。二是建立和完善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依法依规补偿的救济机制。落实“促进营商环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和解决营商环境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
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和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投贷保补机制,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产业扶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获得率。融资担保平台充分发挥资金量大、运作成熟的优势,加大对县区市支持力度,帮助县区市做大做强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政府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为原则,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运行机制,降低担保费率至1个点以下,切实优化小微三农担保业务。
2.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壮大,创新服务产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拓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抵质押范围,引入知识产权、商标、动产、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等质押品种,积极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对贸易背景真实的实体经济采取信贷资金闭环监管,鼓励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支持,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3.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议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解决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配套机制协同等问题。二是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建议市财政增加3000万元将市本级基金规模扩大至50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辖区内企业“@贷”总量规模适当增加基金投入,达到1:10比例上限则相应补充基金。三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补充长效机制。建议对获得“@贷”支持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年末对“@贷”业务绩效进行评估,将企业税收较上年增加部分的市级留存部分滚动进入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基金长效补充机制。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1.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域全覆盖,结合全国统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抢抓后5G、区块链技术机遇,实现事项全流程全市域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督,提升系统便民化、共享应用水平,实现“一网受理、四端协同”(PC、移动、自助、窗口),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乡四级联运建设。
推动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与政策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机制,确保各项民营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枢纽平台—平台聚合服务中介—中介集合服务机构—企业集体受益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主体丰富、功能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整”的产业服务平台体系。大力引进一批管理咨询、高端培训、工业设计、国际贸易、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务平台,积极建设智能制造推进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
2.切实改善生活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采取各种措施,在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生活设施投入的同时,还要引导优质的房地产业、商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养老业等向企业集中区或集中区周边发展,使该地区的人居环境更优美,人们的生活更便利,生活成本有一定程度降低,生活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激发人们强烈的株洲主人翁意识。要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交通设施的改造力度,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交通工具,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加快工矿区和城区的高度融合。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投入。优先考虑在企业集中区建立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引导教育部门、医疗部门将一部分优质资源向企业和企业的职工倾斜。建议将一部分学位按企业对地方的贡献力度以分指标的形式交给企业自行安排使用,提高企业的自主性,真正为企业和企业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3.以诚留人给予企业和人才更多的人文关怀。虽然市区两级都出台了人才激励政策,但这远远不够。对于中高端人才,入职时薪酬待遇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指标,但并非决定性因素。论财政实力,株洲还是吃饭财政,不可能与发达地区相提并论;论区位优势,株洲的交通枢纽地位在被逐渐取代,论人文环境,株洲与长沙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在用诚意留人这方面更要下工夫,可以建立人才档案,及时更新,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门服务,及时了解中高端人才所思、所为,当好贴心保姆,以最大的诚意留住人才。同时要配合企业最大限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其获得感。
(四)深化市场服务体系
1.市场发展环境要“补缺”。 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国家部署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最大化赋予市场主体主动权。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再取消、降低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做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面推进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三是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行动。加快建设城市以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压缩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成本。四是加强创新市场的监管模式。一要继续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扩大联合惩戒备忘录覆盖领域。二要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三要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行业、区域的分类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与传统监管协同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2.惠企政策要适时打“补丁”。目前各级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体系,有力地改善了民营企业贡献与待遇不匹配的状况,让民营企业逐步有了“是自己人”“主人翁”的感受,但在惠企政策制定时,难以做到全面,具体且长期适用,建议对市一级出台的惠企政策,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要求进行适当的修订。一是在人才政策汇总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评定机制,坚持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克服唯文凭、唯职称等评价倾向,对学历低、职称低但在优秀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关键人物,设立“关键技术人才”、“杰出管理人才”奖,享受人才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惠企政策修订机制,每年由市非公有经济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政策修订专题调研,提出修订建议,按法定程序组织修订。惠企政策文件中明确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负责。一要对条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意见提出实施细则或具体标准和办法;二要及时了解执行过程,汇总企业的诉求;三要向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订建议,保证政策有效落地。
3.企业用好政策要“补课”。针对当前惠企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企业、政府冷热不均的情况,政府力度很大,企业感受不深。建议要在企业主动研究政策、对接政策、用好政策方面,为企业补课。一是发挥协会的作用,政府定期向各商协会发布政策信息并组织专项培训,培训一批商协会政策辅导员。商协会政策辅导员根据各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帮助企业对接相关政策执行部门,为企业一对一服务,逐条落实政策。市政府每年对落实惠企政策好的优秀单位和优秀辅导员给予表扬奖励;二是发挥工商联(总商会)的牵头组织作用,由市工商联(总商会)牵头组织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对接政策、宣传政策、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三是一个窗口发布政策,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收集各级惠企政策,定期发布,做到不管东西南北风,惠企政策一网通。
(五)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1.要在创新引领人才上更加精细化。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引领、领军人才集聚、紧缺人才倍增、企业家人才提升、高技能人才支撑五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思路,以“3+5+2”产业为重点,优化升级“人才30条”,既要引导人才向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等新兴优势产业集聚,打造一批优势产业人才链。还要拓展人才引进宽度,加大对管理、金融等社科人才的引进力度。既要重视人才的引进,也要重视“存量人才”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问题。要围绕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发展需求,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广泛开展人才战略合作和人才服务合作,柔性引进用好院士专家等智力资源。要加快职教科技园建设,要深入推进校企业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模式。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规模,加大综合配套支持力度,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市直各部门形成合力,提供有力支持,抓好“智汇醴陵、才涌乡村”全省柔性引才用才示范试点建设,推运建立湘赣边区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带。
2.要在优化服务上更加人性化。结合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依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株洲人才网,积极与国内知名人才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开设“人才需求、项目申报、生活服务、信息发布”等信息化服务项目,为各类用人主体和广大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凝聚。落实核心专家优待待遇,精心组织好优秀专家休假、健康体检、理论研修、专利资助等工作,发挥核心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发挥人才服务窗口作用,帮助人才解决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现实问题,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3.要在制度机制上更加体系化。构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度。推动县市区强化投入保障,充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健全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资源统筹,健全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强化人才目标考核机制。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述职考评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研文章2
围绕全市奋战150天开展行动和不断提升城区文明程度的要求,xxxx区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五个月的工作实践来看,综合整治工作要围绕建立城区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措施、监督考核措施、法治保障措施。现结合目前全区综合整治的实际,我们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应注意内含的三个细节
第一,综合整治效果要把握高位性、协调性、持续性。要精心抓好组织领导,突出综合整治效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搞好策划谋划;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到一线督导指挥。搞好整治策划,是实现预期整治效果的前提。要坚持高标准策划,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功能性、景观性和经济性的有机统一,保证高标准实施。
第二、综合整治方案要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整治方案要注重与城区规划相衔接,力求整治效果符合城区规划、城市功能、建筑风格的要求,不搞低水平重复整治和建设。要制定具体周密的工作计划,抓好工程的预算、招标、监理和验收环节。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纵到底、横到边的目标责任体系。
第三、综合整治实施推进要体现总揽性、层次性和互动性。今年综合整治的任务非常重,要按照整治任务的目标和要求,拓展投入渠道,加大工程项目建设和支撑力度,做到分步实施,协调推进。要加强条块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道、社区也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实施定期列会制度、重点会审制度、矛盾协调制度、科室联系制度、双向联络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等措施,确保老旧楼体外立面装修改造等工程的进度。
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离不开外部环境的配合
第一、舆论宣传要形成社会共识,营造和谐环境。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搞好宣传,发动更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综合整治是十分必要的。在整治工作中,各级各单位一定要注重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让群众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用群众的评价检验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开局。
第二、市民参与要变被动为主动,珍惜整治机遇。在老旧楼 体外立面装修改造、社区绿化建设改造等工作中,要从人性化的 角度搞好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考虑和照顾群众利益,合理安排整治时序。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主动与社区配合,自觉参与到社区 建设和管理中来。各新闻单位也要充分发挥了媒体宣传优势,不 间断地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进展、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和不良行为实施舆论监督。 第三、社会监督既要关注整治过程,又要注重整治后的长效 管理。 要将整治规划、 整治范围、 整治进程、 整治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形成了良好的舆论互动机制,保 障整治工程的顺利进行。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座谈 或参观巡查,请他们对城区的市容环境质量进行评估,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竣工后的长效管理探索
第一、要提高商家和市民参与自我管理的意识。广大人民群 众是城市的主人,是综合整治的基本力量。要进一步提高群众的 社会责任意识, 结合文明城区、 文明小区和文明交通路口的创建,依托市民志愿者队伍,提高广大市民文明素质,自觉维护城区市容环境的干净、整洁,形成创建市容环境示范区域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提高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权威性。要建立常态 化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变多头管理为系统性管理,进一步研究探 讨管理作业市场化、管理维护社会化、管理监督标准化的机制,通过落实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整治一片,规范一片,巩固 提升一片,长效管理一片,逐步实现由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的转 变。
第三、要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长效性。集中整治是手 段,长效管理才是目的。逐步建立条块结合、责权统一城区管理 长效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向常态化转变,既是搞好这次综合整治的制度保障,也是这次综合整治的重要目标。要努力健全职责明 确、协作有力、责权统一的管理新体制,实行整治与管理并重, 以整治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研文章3
市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思考建议一、主要做法。作为承接“放管服”改革和具体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市X县X区政府及高新、瀛湖管委会自X月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后,立即组建机构,强化配套措施,创新推进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X.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均成立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机构,专题召开了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制定了行动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X县形成了“十大行动”+三个配套(政务提升、新闻宣传、专项督查)+两项机制(第三方评估、监察协作)的“X+X+X”模式。X县制定了“X+X”行动方案,新增《X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行动方案》和《X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升行动方案》。X县采取了营商环境部门公开承诺的形式。高新区向社会公布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方式。
X.助力企业“减负降压”。市县联动,围绕企业“减负降压”,积极推行了一系列新举措。市规划部门制定了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取消了各类保证金等“搭车”和“捆绑”事项。全市X个政务大厅已有X个实现不动产登记“一厅办理”,审核环节由“四审制”变为“两审制”,推出合并办理。X县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启动“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改革,先后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获得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
X县率先出台了《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多渠道解决企业还贷周转资金难题。X区对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控制在X.X%以下。X县出台《减税降费实施细则》,在X个方面实行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全市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X户次,总计减免企业所得税X.X万元,受惠面达X%。
X.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各县区在事项审批环节上积极创新,在办理时间上大力压缩。我市一站式办结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比例为X.X%,全省最高。高新区、X县、X县、X县、X县设立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经验。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实施规范》并全省推广;全市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受理到发放营业执照平均X.X个工作日,在全省用时最少。高新区、瀛湖区自我提标“加码”,确定X个工作日、X个工作日分别完成政府投资审批类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建设项目所有行政审批环节。X区清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X项,公布首批X项“最多跑一次”和X项“零跑路”事项清单。X县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审查制度,将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要件由X项精简至X项。平利县上半年累计办理
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X个,平均办结时间为X个工作日,减少了X个工作日。镇坪县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规范中介行为,X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中介服务和招投标环节。
X.强力保障施工环境。我市创新把优化建设环境作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特色指标,公安部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X类X条措施》,深入开展“五霸三抢一哄”专项行动治理及非法阻工严打行动,对各类犯罪分子形成了强烈震慑。上半年,X县查办“五霸”和暴力阻工案件X起,X县查办“五霸”等影响投资环境案件X起,平利县查办阻工案件X起,X县化解涉企矛盾纠纷X起,X县调解各类企地纠纷X余起,镇坪县共处置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警情X余起。
X.不断优化服务事项。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了X热线,全方位、X小时受理企业和个人关于营商环境的诉求。在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水电气暖报装方面,大力精简办事环节,用水由X项减少至X项,用气由X项减少至X项,用电高压客户和低压客户报装分别缩减为X个和X个环节。税务部门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办税,取消纳税人报送资料X项,将不需要实地核查的X项统一前移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高新区率先设立X小时智能自助办税服务区。X县X个部门进驻政务大厅,在全省县(区、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最多。X县、X县等开通办事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X
县、X县等推出干部“带办”“代办”“包联”等便民利民举措。全市公章刻制受理到办结平均用时X个工作日、平均费用X元,两项均属全省最少。X县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X区针对边远镇村集中安置点不动产登记办理采取服务窗口下延的方式。X县开设新办企业辅导课程,为纳税人讲解涉税政策、办税流程、网上办税等。
二、存在问题。X.观念认识需深化。营商环境是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重要工作,但是个别县区和部门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认识还不深刻,思想上重视的程度还不够,甚至还存在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虚工作”“软任务”的认识,履行职能职责还未由“重管理”转向“重服务”上来。
X.数据壁垒需打破。政务服务网络缺乏统一标准,各级政务服务网络建设不统一,贯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数据壁垒未能打破,各系统数据无法高效衔接和共享。如:不动产登记平台与房产交易信息未互通、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与相关在线审批平台数据未共享、企业开办全流程涉及的相关部门信息未共享、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和市政务服务系统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清单不统一。
X.简政放权需协同。简政放权协同不够,中省行政审批和监管责任下放到市县后,与之相应的人财物保障措施配套不到位。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按现行法律法规“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和监管分离
模式导致审批易、监管难。用时最长、流程复杂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涉及X个部门X个环节,但是目前上级尚未出台优化办理实施细则,具体操作缺乏精准“标尺”。
X.两大成本需降低。尽管中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但金融机构在执行层面由于“门槛”高、政策“死”等原因难以有效落地,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全市还有X、镇坪、X个县无人行机构,企业因银行开户手续需到市人行审核而耗时增加。同时,由于各县区公路等级低、内部循环不通畅致使企业物流成本依然较高。
X.政务服务需配套。按照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审批的要求,X区、X县、X县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尚未进驻政务大厅,平利县施工许可证办理窗口、镇坪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尚未进驻政务大厅。政务大厅窗口服务流程、办事指南尚未全部公示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公示后,部分县区由于配套服务不到位,一些事项无法真正实现。各县开户银行和公章刻制企业进驻政务大厅情况不一,X县、镇坪县等无公章刻制窗口。
X.企业主体需培训。由于初创企业财务不健全,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优惠政策落实的效率。同时,由于纳税人信息化应用水平滞后,导致服务质量被动低效。
三、对策建议。X.深化认识转变观念。
进一步深化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转变工作观念。要从“抓项目”转向“抓环境”,将政府抓经济工作的重心由项目建设转向优化环境上来,用营商环境的新面貌来激发经济发展的新活力。要从“重管理”转向“重服务”。政府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精简管理,支持企业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创新发展。要树高标杆,找准差距,对标国际一流抓营商环境优化。要积极外出“取经”,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X.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进程。信息共享系统是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载体。加快推进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整合省市县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现上下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并统一接入平台,切实解决信息壁垒问题。当前,需协调相关部门和政务中心对接一个平台,确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市政务服务平台“同口径”办理。
X.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和难点是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要围绕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推进施工许可证办理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为全面释放和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强化制度保障。要通过审批改革,统筹实施审批事项流程再造,精简环节、精简材料、精简时间,从而确保“十大行动”提出的办理事项最优时限、便捷高效的目
标顺利实现。建议上级出台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有关具体操作办法,确保统一行动、按章运行、有序操作。
X.完善金融配套政策体系。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更多金融优惠政策在市县执行层面真正落地生效;进一步研究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持续加大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提高担保能力,切实缓解融资难。积极协调人行机构,加快解决X个县企业银行开户手续问题。
X.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要围绕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继续完善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等配套措施,加快建立流畅有序的“一厅通办、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要按照“应进全进”要求,推进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并探索完善审批和监管配套有序、跟进有力的机制。
X.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涉企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享受更多实惠。“一对一”落实企业帮包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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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政务服务局:
根据盟政务服务局《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领域做法及成效
(一)政务服务局
1.着力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功能升级。在硬件配备方面,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实体大厅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旗内现有政务服务大厅资源整合工作,合理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配备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和便民设施。在软件建设方面,强化政务服务人员配置,通过人才引进、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驻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出台奖励惩戒举措,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逐步实现“一窗通办”。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效能,协调组织各部门抓紧认领和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审批项目流程再造和并联审批,大力推行“简要件、压时限、缩流程”,力争年内实现进厅审批事项精简幅度和办理时限均压缩30%以上。同时蒙文翻译同步推进。创新便民利企服务方式,协调各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和因新设、承接、取消、调整等情况,抓紧梳理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推行绿色通道、容缺后补、预约办理、延时错时等多种服务。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部门许可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目标要求,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集中办理、充分授权。目前,我旗只有12个职能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且大部分审批事项授权不到位,仍存在两头跑的现象。构建旗、苏木镇(场)、嘎查(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推动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
三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对公共资源工作的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将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全部纳入交易平台交易。
2.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两大平台建设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广。按照自治区、盟行署工作和时间要求,协调组织各部门争分夺秒地认领项目并实时录入事项库等工作,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办理,争取年内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一体化。按照全旗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总目标,扩展网络覆盖范围,实现政务服务网络一体化;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解决用户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重复认证、重复登录等问题;依托统一电子印章系统,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等事项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全旗电子证照一体化。
三是推动政务服务保障一体化。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的防护。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政民互动平台融合对接,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政务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情况。为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等自助方式开具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原则,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同时,根据实际清理情况,重新调整公布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全旗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减少5项。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旗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查和确认,并根据实际调整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确定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37项、涉及13个行政审批部门,减少了8项。为进一步加快实现“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目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锡林郭勒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事项材料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蓝审改办发〔2024〕3号),对行政许可实施清单中材料清单“证明”“复印件”“相关”“其他”等字样进行了规范。特别针对盟大数据局梳理的我旗仍有14个部门133项行政许可事项月320个材料中含有“复印件、相关及其他”字样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安排旗编办(审改办)专人负责,与问题部门就问题事项一一进行核对、修改。
4.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情况。依据重新梳理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自治区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到位,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联合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审批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严禁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企业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各苏木镇(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第一发言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向社会公布。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放管服”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协调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6.推进政务外网有关工作
一是推进尚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政务部门和苏木镇(场)的接入及宽带扩容工作,实现旗、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三级网络纵横覆盖,为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提供网络支撑。
二是加大对旗政务网络中心机房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做好等级保护测评,保障全旗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三是甄别本级在建大数据应用系统,积极协调将业务系统集约到盟大数据云中心,为我旗节省信息资源系统建设成本。
7.积极履行“放管服”综合组组长单位职责
一是积极发挥全旗“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实际,协调政府办调整了全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了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五个专题工作组和综合协调组、法治组、督查组三个保障工作组。
二是经协调,以旗委、政府文件印发了《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三是协调政府分管领导,带领14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盟政务服务局、大数据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察哈尔社区实地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立即召开了全旗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听取了旗政务服务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市监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全旗“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是协调各工作组和专题组,积极跟踪了解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等,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定期不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困难、问题等,全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发改委
1.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根据正蓝旗人民政府蓝政办发(2024)71号《关于成立正蓝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我委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方面和配合精简行政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在优化营商工作中,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整顿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促进民间投资,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提升服务质量效率。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规范正蓝旗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招商服务机制,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盟出台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继续强化 一企一策、“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工作机制”的推进方式,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通过组织一对一专项对接、部门联席会议、开辟便捷合规的通道等方式,协助企业办理和完善项目手续,做到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2.在线审批平台进展情况
在精简行政审批和深化商事制度方面。根据《中共正蓝委员会 正蓝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蓝旗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的通知》要求,我委已实现了在线审批、备案业务全覆盖,全面实行“一网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全程监督、便捷高效”的网上联合审批模式。自2024年6月底我委所有审批项目通过在线审批办理,审批人员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大厅,涉及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办事指南等全部放置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发改委窗口,办事指南中描述了事项名称、受理机关、申报条件、事项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时间、办理形式、办理地点、取证方式、办理网址。
窗口办理业务时,由办事人员及时主动出示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材料。对备案要求材料不齐的,窗口出具材料补正单,并说明事项重要环节和注意事项,经办人签字负责。如申请事项不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截止目前通过在线审批共办结项目220个,其中备案类项目164项,审批类项目56项。办理项目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加油站改造、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上。截止目前所办理的在线审批事项均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从各类办理情况来看,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各项手续都由部门单位具体经办,熟悉工作流程,出现问题易协调,审批程序、环节、时限都较规范,办理相对顺畅。而企业投资项目尤其是民营企业由于业主大多不熟悉政策依据、审批环节所需要备件短缺,在审核过程中简单的追求快捷,往往多次予以解释、补充完善资料,才能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3.全面推进激励创业创新工作
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主要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经费、改革创新、新兴产业、推动主体创新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自然资源局
1.加强组织领导。正蓝旗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放管服”改革工作,各股室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涉及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认真梳理,梳理内容包括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期限等,梳理后未保留的审批环节一律不再继续实施。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各类审批服务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
2.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农用地转用报批以前从开始组件到拿到自治区土地批复时间较长,现在经过优化,我局组件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盟自然资源局审查环节缩短至15个工作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缩短至15个工作日,补证时间也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农用地转用报批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通知书”和“建设用地批复”实现电子政务平台打印,无需再到厅领取。
3.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划拨,经过优化流程,办理时间也有缩减,主要体现在:用地单位申请用地时,我局用途管制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及测量单位一同现场踏勘,保证了项目用地规划、退红线等一次性现场告知,减少用地单位多次跑路,缩短前期供地时间,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时,我局要求评估公司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备案;同时在交地方面大大缩短了交地时间,由过去的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7日内现场交地,缩短至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当日交地。
4.规划许可工作
目前我局规划行许可共有五项,分别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用户在办理以上许可证时,无需提供在办理用地手续时已提供的必备材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用地测绘宗地图、发改委立项文件、相关土地证明文件等),达到必备材料股室共享,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在项目开工时,我局会同住建局及测绘单位同时到场放线,避免企业重复到场,为项目开工缩短了时间,节约了费用。
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工作涉及多个股室和人员,为缩短办理时间,我局要求涉及股室要同时到场,避免企业和个人多跑路,重复提交资料,在局内会审时,由办事人员统一流转会签,为企业和个人节约了时间。
5.不动产登记工作
我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自治区试点,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办证时间,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狠抓“六个”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一是建设文明窗口。建立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制度,坚决杜绝“门能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要求窗口人员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建设贴心窗口。继续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同时,为促进企业发展,创新服务举措,把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旗域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发挥窗口服务作用,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以优质快捷的创新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建设透明窗口。公开登记依据、登记流程、收费标准,确保登记大厅登记流程、收费标准和规章制度等及时公开上墙,登记窗口标识清晰。认真落实国家微小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对正蓝旗境内符合小微企业优惠的企业登记费全部减免,切实减轻企业不动产登记中的经济负担。四是建设效率窗口。优化办证流程,将申请、受理、初审、登簿、缮证、归档合并在一个窗口完成,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办结时限,不断提高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登记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不动产登记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五是建设模范窗口。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蒙语服务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树立党员示范行动典型、树立自然资源创新实干形象,树立自然资源人正气、担当、奉献精神”为宗旨,设立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正蓝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设立“蒙语服务窗口”,通过此项服务措施的实施,既大大提升了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服务的形象,又真正的把为民排忧解难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出来。六是建设标准窗口。规范窗口建设,统一要求 ,要求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业务时,要求统一着装,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业务受理人员落实微笑服务,对群众态度认真、热情、耐心,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向群众公示的办公时间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提前结束工作。
二是加强职责数据整合,优化登记办证流程。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旗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房屋交易职责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交易档案整体移交至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避免了因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的职责交叉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两头跑”现象。
按照现行的流程和窗口设置,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业务流转正常。房产交易职能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优势也进一步显现出来,也正是存量房屋交易职能的划转,大大缩短了人民群众登记办证时限,现正蓝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买卖转移登记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7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抵押登记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5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查封、异议登记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三是积极探索“一窗受理”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科学配置窗口数量,积极推行不动产登记、税务、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扎实开展“减证便民”服务。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交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材料。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功能,积极探索“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打造“不打烊”的“正蓝旗数字不动产登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最多跑一次”。
(四)住建局
1.全面梳理和公开行政事项。根据盟住建局对涉及住建领域行政事项进行梳理,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事项29项,行政处罚6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2.行政服务标准化。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跟踪服务等制度,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要求、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所有行政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全部规范公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需要的材料,达到“一份办事指南,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工作目标。
3.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对于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对于确需保留的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并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以外无审批,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6月底前,将施工合同备案等事项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12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许可证采取网上申请,企业提供要件齐全时,立即由业务人员审核,即时办结;审批通过后,通知企业自取或快递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营商有利环境。
4.推行“联合审批”审批制度。对需要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完成”,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由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组织全局多部门对项目同步开展审核,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住建QQ群、微信群,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由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单项验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并联和提前预审提升服务效率。
5.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对社会广泛公开住建服务投诉电话:4231617,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6.优化水气暖报装流程。根据盟局《水气体暖包装专项行动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从保障项目和用户使用需要出发,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住建局相关股室和水气暖企业提前介入,实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水气暖等多图联审。同时,将水气暖报装关口移到获得施工许可前,水气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图、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
(五)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实行“多证整合、一照一码”改革工作,减少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注册登记窗口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目前改革进行到“三十二证合一”。大力推行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改革,窗口实行“审核合一”制度,推行网上无纸电子化登记,零见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截至目前,我旗登记注册企业1349户(其中私营1165户),注册资金121.8亿元;个体工商户7224户,出资10.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606户,出资10.7亿元。受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254户,接待咨询人员500余人次。
二是有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今年以来全旗办理证照分离市场主体71户,取消企业注销纸质清税证明,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深入推进政银合作,银行代办企业营业执照,提供“一站式”免费代办服务与融资平台等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注销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和申请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了注销登记效率,提高政府效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共办理简易注销企业77户。
2.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市监局的“两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单库),严格按照自治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先照后证”改革后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登记的同时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即当场告知企业办理相关许可证,并同步告知相关审批部门认领,做到及时告知企业和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实现“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实行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制度。2024年新设立企业112户,注册资本(金)6.44亿元。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80户,注册资本(金)6198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成员出资429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及年报信息公示和列入经营异常工作。加大宣传年报公示力度,通过打电话、短信、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告知方式,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目前企业年报实报1001户,年报率81.58%。
三是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与旗直单位26个部门签订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通过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把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归集涉企信息884条,其他部门行政许可信息598条,行政处罚信息171条。
3.积极服务全旗非公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有效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的难题,促进创业就业保持持续活力。今年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2319万元。
(六)减税降费方面
1.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旗税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关于减税降费的文件精神,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安排部署减税降费工作,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减税降费办公室,设立政策制定组、征收管理组、统计核算组、督察督办组和服务宣传组,明确和细化了各小组人员与职责,并建立了沟通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召开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导推进会,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督察督办明细台账》,有序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旗税务部门成立了减税降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盟税务局报送排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三是着力强化宣传辅导工作质量,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举办纳税人学堂8次,参与税务人员88人次、参与企业人员361人次;微信群推送减税降费信息128条。同时,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完成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完成减税降费第一轮、第二轮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海报、电子屏幕宣传、现场讲解等方式共计辅导纳税人1875户次,确保广大纳税人充分了解减税降费政策。
2.2024年1至6月减免税金情况
减免税金11648万元,同比增加170万元,增幅1.48%;其中增值税2408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增幅45.50%;企业所得税8101万元,同比减少358万元,减幅4.2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金2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减幅98.94%;城建税减免税金145万元,同比增加57万元,增幅64.77%;房产税减免税金154万元,增加134万元,增幅670%;印花税17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增幅88.89%;土地使用税294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增幅2161.54%;车船税减免税金9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幅28.57%;耕地占用税减免税金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契税减免税金232万元,同比增加59万元,增幅34.10%;环保税减免税金119万元,同比增加56万元,增幅88.89%;非税收入减免税金129万元,同比增加45万元,增幅53.57%。总体减免税金增加原因为《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 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的实施,其中,2024年起实施(2024年翘尾)政策和2024年小微企业普惠政策,2024年出台及翘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金2661万元,减免10465户次。具体为:
(1)2024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旗税务局2024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196万元,3684户次。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减免税金135万元,1134户次。包括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减免税金27万元,减免户次18户。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减免税金50万元,减免户次106户次。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免税金58万元,减免户次1010户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金42万元元、减免户次2312;深化增值税改革减免税金1019万元,减免户次238户次;
(2)2024年到期后在2024年延续的减税政策。2024年到期后在2024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免税金1万元,减免户次1户次。
(3)2024年减税政策在2024年的翘尾减税。2024年减税政策在2024年的翘尾减免税金1460万元,减免户次6779户次。其中调整增值税税率减免税金624万元、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415万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6万元、其他减税政策减免税金366万元。
(4)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免税金4万元,减免户次2户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职能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认识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性不强是制约工作的核心因素,部分单位没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放管服”政策和举措,致使工作推进缓慢,没有创新和亮点。
(二)政务服务一体化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进程缓慢,录入事项和编制编制清单工作过程中,由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分布在部门内部多个科室,由不同人员负责,各部门普遍存在整体工作统筹推动不够和缺少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程序,致使在工作对接、审核的过程中费时费力。
(三)“三集中三到位”进展缓慢,审批事项进驻大厅不充分,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
(四)审批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8月底前在政府网站更新旗本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加快推进部门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联通。“一网通办”是实现国务院“六个一”目标任务的唯一途径,积极推进解决“信息孤岛”“信息壁垒”问题,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目标。
(三)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已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议定回购内蒙古雅都投资公司星级酒店项目作为正蓝旗政务服务业务用房,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进一步完善大厅功能,着力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待新建政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后,从严落实“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目标。
(五)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提升相关部门网上应用和并联审批水平,强化企业网上申报。全面推进在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的目标。
(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各部门的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研文章5
x月x日至x月x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领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x、x、x、x等县区,采取实地察看、现场交流、调查问卷、座谈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场硬仗来打,坚持以创建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五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合力推进。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形成全市一盘棋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多次召开市县乡三级动员会和现场观摩推进会。二是在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设立基础设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规划五个专项推进办公室,建立了月督查、季排名、年度考核,以及部门包县指导、行业垂直指导、信息调度、明察暗访等多项工作制度。三是克服财政困难,强化资金保障。x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x亿元(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x亿元,“厕所革命”资金x亿元),中央、省级和市级投入分别达到x亿元、x亿元、x亿元。各县(市、区)也通过项目整合和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乡镇、村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农民出资和投工投劳,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出资投劳占比达x%以上。
(二)规划统领分类施策,集中整治打造样板。一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体系,编制《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导则》《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总体纲要》《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示范村规划》,为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遵循。二是完成x个行政村村庄分类,确定集聚提升类村x个、城郊融合类村x个、特色保护类村x个、搬迁撤并类村x个。三是以“八清一改”为重点,接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x%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以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村庄为重点,统筹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巷道硬化工程,刚性治标,系统治本,建设重点达标村x个,示范样板村x个。全市涌现出x区赵家岸村、x县黄连河村、x县苜渠村、吴起县南沟村、x区西营村等一大批文化旅游型、产业带动型、自然山水型示范村,累计建设绿色家园村庄x个村,其中x个村庄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x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三)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一是全市x个建制村硬化路通畅率达到x%,x区被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命名为全国“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累计建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x处,受益人口x万人,集中式供水工程消毒设备安装率达到x%以上,分散工程消毒措施x%,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全覆盖。x%自然村通动力电,用户供电可靠率达x%。村庄林木绿化率x%。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实现全覆盖。二是以资源化利用促回收,以回收促收集,以收集促分类,累计建成县级垃圾处理设施x个,镇级垃圾处理站x个、中转站x个,配备村庄保洁员x人,设立村级垃圾兑换点x处,x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占行政村总数的x%。x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站建成投产,x区被列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三是对全市农村x万常住户厕所现状、改厕意愿、改厕计划分类造册登记,逐户建立档案。累计改建卫生厕所x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x%。x区、x县、x和xx市分别被确定为省级“厕所革命”示范县和重点县。四是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x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x个,污水治理村和有效管控村庄分别达到x个和x个,占比分别达到x%和x%。x区被确定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五是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量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x%。x县琦泉生物质发电厂和金亿来废弃地膜、反光膜加工厂建成投产,年加工处理果树废弃枝条、废弃地膜、反光膜万吨以上。
(四)建管举措行之有效,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探索务实整治方法,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充分发挥示范村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点上示范向面上展开,涌现出x县x等一批示范带。x区北过境沿线整治为解决城乡结合部村庄难题提供了经验。x、x探索形成“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五统一户厕新建模式和沼气池改建模式。x镇示范推广单户、联户污水处理模式。x区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在茶坊等村示范推广生活垃圾堆沤有机肥技术。x、x等县将村容村貌提升与古村落保护开发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田园变游园、农房变客房、农产品变旅游产品、贫困村变旅游村,实现环境改善与产业增收双赢。x县引入x公司,在x个乡镇探索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甘泉县将“门前四包两禁止”制度向农村延伸推广,落实属地乡镇、村组队干、农户三级管护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借鉴推广吴起县周湾镇小口则村按月收取卫生保洁费用、x县交口河镇“十户一长”“巷道长”网格化卫生管护、x区沿河湾镇“三长合一”(村长、路长、河长)等有效做法,管护及运行长效机制正在建立。
二、存在问题
(一)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滞后。还有x个行政村未制定村庄规划,一些村规划前瞻性不够,未能将环境整治与传统村落保护、农耕文化传承、主导产业配置有机结合,少数地方存在大拆大建现象。尤其是村庄绿化美化方面,没有完全做到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有的地方简单照搬城市模式,乡村特色不明显。
(二)整治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县(市、区)对整治工作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把精力用在打造少量“样板”上,城乡结合部、三产集聚村、偏远拐沟村问题依然突出。农村生态环境、生产环境、生活环境整治统筹联动不紧密,部分村庄街道、巷道公共环境较好,但农户院落、公路边沟、果园及设施大棚周边生产环境整治措施还不到位。
(三)村庄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许多农村外出进城人员较多,产业结构单一,集体经济薄弱,导致垃圾、污水、厕所等基础设施民用民管的制度难以落实,存在利用率低、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一些县区简单推行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机制,对一些相对偏远、人口少的村组来讲,存在不切合实际、劳民伤财、不可持续的问题。
(四)整治资金投入短缺。财政投资仍然是主要资金来源,但受财力制约,市、县两级财政投入难以保证,奖补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公路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等长期性刚性投入缺乏制度性保障。中省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不够,且主要分布在各行业部门,整合难度较大,不能充分发挥聚集效应,资金管理使用的精细化、科学化、绩效化水平还需提高。
(五)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突击性、运动性特点比较明显,巩固提升的长效管理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尤其是环境卫生反弹现象时有发生。样板村、重点村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在面上总结推广不够。群众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靠要思想严重,整治工作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规划引领。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x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按照村庄发展有目标、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的要求,因地制宜编制和完善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多规合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重点对村庄人口总量、设施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趋势、生态保护、村集体经济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确保通过整治达到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公共服务便利、田园风光优美、生活富裕和谐的目标。
(二)坚持加大投入。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需要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中省资金、项目争跑力度,研究完善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措施。继续坚持涉农资金整合捆绑、统筹使用,用足用活现有强农惠农政策,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优化财政供给结构,进一步加大奖补力度。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探索建立市县财政+社会资金+群众自筹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模式,拓宽投入方式,多渠道破解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制约瓶颈。
(三)坚持标本兼治。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净化人居环境。坚持整治与保护、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急于求成,不大拆大建、不重复建设。村庄绿化美化要以当地树种、乡土特色、自然风貌为主,不求园林化,但求生态化。要深入分析农村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充分兼顾脱贫攻坚、产业开发、移民搬迁、生态建设等因素,合理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统筹开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坚决防止造成资金投入偏差和浪费。要把产业开发作为重要依托,持续做大特色产业、做强集体经济,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经济保障和人力支撑,实现人居环境靠农民整治、优美人居环境让农民享受。
(四)坚持示范带动。借鉴x区xx村、xx村,x区南沟村,x县xx村等典型模式,突出地域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和建筑风格特色,努力打造文化旅游型、产业带动型、自然山水型的典型样板,做到“县县有品牌、乡乡有样板、村村有特色”。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快示范辐射带动,坚持由点到线、由线向面、全域推进,努力实现“点上精致、线上美丽、面上干净”的整治目标。
(五)坚持常态治理。通过完善政策、建立制度,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保障机制。夯实各级领导和乡村干部责任,强化督查考核、表彰问责,建立督查督导机制。推行门前“三包”和网格化管理,配套村规民约,建立村庄保洁机制。推广垃圾兑换银行,探索源头减量,形成切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明晰污水处理设施产权、使用权、维护权,形成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常态化运维机制。(六)坚持合力推进。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发挥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五个专班及其成员单位的协同作用,及时召开各类现场推进会议,总结推广基层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融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先进典型、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强农民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切实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共建共享共受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