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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篇: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决策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紧扣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县企业展现出更加充沛的发展活力。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大“放管服”力度。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采取"并联审批的方式,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企业开办时间由1个工作日压减至0.5个工作日内。二是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网上办理不超过0.5个工作日,实现“不见面、马上办”,选择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的,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办理。三是放宽企业住所限制。进一步简化、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和限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便利化措施。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实行“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申请人作出相关承诺后,登记机关不再对名称是否与他人近似等情形进行人工审查。
(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准营步伐。一是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等重要改革,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目前,全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373户。其中,20xx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40户,其中个体496户、企业144户同比增长25%。二是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首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乌兰察布市贯彻“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我县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并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523项和自治区地方层面设定的18项改革清单按部门进行了认真梳理,反馈给各有关部门完成了认领工作。其次对涉及我局的6项改革清单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涉企经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予以落实。具体的是取消审批1项(广告发布)审批改为备案1项(预包装食品销售)实行告知承诺1项(6种低风险食品生产)优化审批服务3项(除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低风险食品生产小作坊)。将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一并登记;对实行告知承诺的6种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遵循自愿原则,在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审批,并作出相关承诺后,当场予以许可;对其他3项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对于能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在线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压缩审批时限,食品生产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除预包装外的食品经营9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登记审批效率。三是推进企业简易注销,在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基础上,由企业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推行企业注销“一网通"服务,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综合监管。一是完善“一单两库”,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紧扣工作实际,从法律依据、基本流程、实施检查中的有关事项等3大类7小项方面,细化了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在食品、药品、广告、投资类企业、网络餐饮以及定向不定向抽查等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18批次(跨部门抽查2批次),基本做到随机抽查全覆盖,合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94家,抽取执法检查人员192人次。二是利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市场监管"的信息监管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量归集各相关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实现本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间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使用覆盖达100%。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报制度》、《20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共添加执法人员74人,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批次,同时将检查结果均按照要求录入“自治区平台"予以公示。
(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应用。一是强化知识产权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进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衔接,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本地人均知识产权起诉案件量,维护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宣传,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活动,通过微信、网站、电视、纸媒进行知识产权政策宣传活动,提升中小企业专利申请及保护意识。三是指导卓资熏鸡协会申请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和卓资熏鸡地理标志运用工程项目申请,有力的促进了我县熏鸡产业健康发展。
(五)大力推动了印章免费刻制工作,积极推广“政银合作”代办帮办。凡是在我县农村信用联社开户的企业,都可免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三枚印章。便利企业开办,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程网办率不高。我县大部分办事群众文化程度较低,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网上申报接受能力差,习惯于到窗口办理,经营户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的意愿不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我县运用不广。二是电子营业执照推行中,申请人表示“手里有一张看的见的营业执照”更踏实,更愿意领取纸质营业表照,对电子营业状照的认知度、认可度还有待加强。三是审批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掌握不足,学习培训不够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的办理。四是有时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相关部门在协调配合方面还不够深入,对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造法失信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部门协调监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失信和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高注销登记便利化,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由企业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筒易注销程序,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对涉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行分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是持续加快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用户注册、实名验证、身份鉴别、单点登录等服务,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一网通办"平台的一次认证、全网通办、证照共享”的目标。完善登记流程,实行企业登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运用。
四是持续简化企业登记手续。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企业经营场所改革。加大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化营业执照使用的宣传力度,提升对电子营业执照的认同感。
五是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市场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争在市场领域实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建设,在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上转型升级。强化信用约束,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僵尸企业吊销等工作,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六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业务培训和宣传。注重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工作技能、办案技巧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以案释法,切实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效果宣传报道好,为全社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氛围。
第三篇: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
202-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心,利用专项行动求实效。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月20日至3月17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25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18个,启动修订文件4个,废止文件3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月16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13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23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6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月8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13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22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月份,县纪委、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升主动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有求必应”。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2-)1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3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1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173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14天隔离。2月18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202-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86家企业招聘员工2660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1-3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5%;工商业用户2月底至4月共用气21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0.4元,为企业节省成本84000元;1-5月为275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157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710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1%费率,目前38家企业已全部申报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11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232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68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3月上旬,全县198家规模工业企业、10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家商贸流通企业、15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81项,涉及17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APP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3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8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15个事项的23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3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8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2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月21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9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3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及时办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10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力争实现“无事不扰”。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月17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5月底,已有14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3、开展了重点企业营商环境整治。县公安局对聚众扰乱企业秩序、寻衅滋事、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严厉打击。今年已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刑事案件立案2起,查处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