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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贷款合同不贷了是否算违约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如违约条款规定了生效时间为签订后生效,则在签订完贷款合同后拒绝继续贷款就属于违约的行为,要按照违约条款来执行,如果注明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发放后,则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贷款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贷款合同丢了是能补办的。购房者如果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补救:借贷人可以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如果借贷人在还没有办银行按揭之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则还需要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之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三、贷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可以不给吗
可以,未约定借款利息不需要支付。法律快车提醒,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事约定不明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但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