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用文书 > 承诺书

山东省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定了!

网络

【简介】感谢网友“网络”参与投稿,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方便大家学习。

为什么面试前要签承诺书_签面试承诺书前要准备什么_签面试承诺书前要签字吗

据灯塔-党建在线网站,3月11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山东省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根据《山东省2021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面试,有关事项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2021年3月27日上午至28日上午进行,上午8:00开始,下午2:00开始(考点和场次安排,查阅>>>)。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基本程序

1、报到。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1小时(上午7:00、下午1:00)到考点指定地点集合。入场前,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以下简称“两证一码一书”),确认考生身份和面试资格。入场后,候考室工作人员逐一核对考生“两证一码一书”后,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收取手机等所有电子通讯工具(包括未连接网络的设备)。

2、面试。各考点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统一进行。考官全部实行地域回避,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场。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每个考点均安排监督员并邀请部分社会监督员现场监督。

3、公布成绩。每半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站“录用选调生”专栏发布。面试人员可登陆网站查询本场考生面试成绩。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考点同一场次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的面试最低分。考察体检人选数量少于选调计划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面试人员守则》(附后)。

四、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前14天,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集中候考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3、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本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面试人员守则

一、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入闱参加面试。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入闱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入闱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正式开始后仍未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四、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和笔试成绩名次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

五、面试人员应在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回答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考场,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每半天全体人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第一时间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站“录用选调生”专栏发布。面试人员可登陆网站查询本场考生面试成绩。

七、面试人员不得对外透露、传播面试试题,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反面试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终止面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面试评分、面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图文

推荐文章

网站地图:栏目 TAGS 范文 作文 文案 学科 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