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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律师的学习笔记:
知识点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校大学生与企业签订的《就业协议》《三方协议》均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属于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并不接受劳动法的调整。
知识点2: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未满一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终止劳动关系通知需要劳动者签收。
知识点3: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才是“双倍工资规定”的前提要件。若是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只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双倍工资。
知识点4: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确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亲自签署。
知识点5:建议劳动合同应当由专人负责,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人事保管,但人事的劳动合同建议由负责人自行保管。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