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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记者在采访收藏家马未都时,提了一个很实际且有趣的问题:“您是行家,买了这么多的宝贝,是如何跟卖家还价的呢?”
马未都回答说:“我跟卖家还价的原则是让做生意的人都有钱赚。比如我看中一个东西,卖家要价12万元,我还价10万元。他会说,好,成交。虽然他的要价是12万元,但我知道,给10万元他就能卖。他多要2万元,是等我还价呢!对此,我们彼此之间心里都是有数的。”
记者接着问:“您为什么不试试还价8万元或9万元?”
马未都说:“人家的东西值10万元,如果非给8万元或9万元,那就离谱了。适当地多给人家点钱,让人家多挣一点,那么,当人家再有古董时,想到的第一个买家,一定是让他挣过钱的人。他可能说:‘马未都这个人不错,让我挣钱了,这古董我得先给他看。’我一看,嘿!这东西我喜欢,就买了。这样,就保持了一个进货的通道。要是人家说:‘我卖给谁也不卖给马未都,这主儿一分钱没让我赚过,还老让我赔钱,回回把我弄得半死,我才不给他呢!’这条进货的路不就断了嘛!”
记者又追问:“搞收藏的人有的是,为什么您的机会比别人的机会多得多?”
马未都笑着说:“谁坚持让人家有钱赚的原则,人家就会想着谁,谁的进货机会自然就会多。双赢比单赢有个大好处,就是双方都能赢得可持续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