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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是警察局的局长,最近,他遇上了一桩大案:位于第三大街的一家珠宝店,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被一名盗贼给洗劫一空,被盗走的珠宝价值在一千两百万美元以上。
约翰不敢怠慢,天天领着手下的一班警察四处查找破案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多月后,约翰发现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个人:大盗马克。而此时,马克却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找不到踪迹。
约翰四处张贴通缉令,而在每一张通缉令上,都有一张马克的照片。
转眼,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约翰还是没能抓到马克,也没能得到关于马克行踪的一丁点消息。社会各界开始怀疑约翰的破案能力,议论纷纷。而那家珠宝店的店主,更是三天两头地跑到警察局里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追问他那些珠宝的下落。
这一天,约翰正在办公室里唉声叹气,忽然,一名警员给他送来了一封信。约翰打开那封信,意外地发现,那封信竟是马克寄来的。马克在信中非常委婉地向约翰提出了一个要求:更换通缉令上的照片。理由是:现在的那份通缉令上的照片,不够帅。约翰这才注意到,在信纸里,夹着一张马克的近照。而通缉令上的那张照片,是在搜捕马克时在他的住所找到的。照片上的马克衣着随便,头发杂乱,满脸的胡子,看照片上面的日期,显然是在几年前照的。这张刚寄来的照片上,马克身穿笔挺的西服,发型新潮,面带矜持的微笑,表现得就像一位绅士。傻子都能看得出来,为了照好这张照片,马克很是精心准备了一番。
约翰连忙命令手下,拿着那张刚寄来的照片去印制新的通缉令,换下那份旧通缉令——约翰此举,倒不是为了满足马克的要求,而是他认为那张新照片,更能真实地反映出马克现在的样子。
另外,约翰还亲自带队,从那封信入手,查找马克犯案时留下的蛛丝马迹,谁知却一无所获。
日子一晃,又过去了一个多月,约翰还是没能抓到马克。这一天,他又收到了马克寄来的一封信,信里竟又夹着一张照片。马克在信中说,鉴于季节已从春天转到了夏季,特寄来一张夏装照,望能换下通缉令上的那张照片。因为,那身西装已不合时宜了。约翰有心不理马克的要求,但一想到现在是夏季,穿着夏装的马克照片更有利于人们对照,这样也更容易抓到马克,于是,只好安排手下印制了新的通缉令。
很快,三个月过去,秋天到了,约翰又收到了马克的信和新的照片。于是,约翰又命人去印制了一批新的通缉令。
转眼隆冬将至。这一天,约翰出去办事,刚走到门口,一名警员送来了一封信。约翰打开一看,原来是马克寄来的,信里照例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马克穿着一身时髦冬装,显得帅气十足。看完信,约翰随手把它给揣进了口袋里,一边往外走,一边想:马克的那身冬装看起来还真不错,改天自己也去买一套。
办完事,约翰回到了警局,叫来一名手下,让他去印制关于马克的新的通缉令。可他一掏口袋,却发现照片不见了——显然,它被约翰在无意中给弄丢了。自然,马克的通缉令没能换上近照。
这事过去没到一个星期,约翰又收到了马克寄来的一封信。这一回,马克没有寄来照片,并且一改往日那彬彬有礼的语气。信中写道:约翰先生,按照我们之间的“惯例”,你在收到我的新照片后的第二天,就该更新在街上张贴的所有通缉令。前几次,我们“合作”得很好,可这一回,你却破了“例”,继续让照片上的我,穿着那薄薄的秋装,在这冬天的寒风中,毫无帅气、风度可言!约翰,你这个蠢货,你将为你的怠慢付出代价——若在两天之内,你再不更换我的通缉令,那么,我将在一星期内,在你的辖区里,再作一起大案,以示惩罚……
约翰连忙召集所有的手下,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会议一直进行到深夜,终于制定出了一项紧急措施。
第二天一早,市民们发现,在所有通缉马克的通缉令旁,都新贴了一张纸——那是约翰写给马克的道歉信——
尊敬的马克先生,由于我一时疏忽,弄丢了您的照片,导致无法及时更新您的通缉令。在此,我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为了弥补我的过失,请您再寄一张新照片来,我将在收到照片的六小时之内,更换您所有的通缉令,以便让市民们及时一睹您在冬日里的风采……
自然,几乎所有的市民们,很快就看到了这封道歉信,大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堂堂的警察局长,竟然向一名大盗公开道歉,而且是为了没能及时更换关于他的通缉令,警察局大门口,一连几天,都被人给扔了臭鸡蛋;而每家报社,则都在报纸上开辟了专版,批评警察局这种史无前例的行为,约翰不可避免地被评为“史上最胆小的警察局长”。最后,连市长都知道了此事,他把约翰叫了过去,将约翰一顿臭骂。
马克迟迟没有寄来照片。这天晚上,约翰又坐在办公室里,喝开了咖啡——自从贴出那封道歉信后,一连十天,约翰都是在办公室过夜的。
午夜刚过,突然,约翰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一群身着便衣的警察,押着一个人走到了约翰的面前。约翰抬眼一看,被押着的那个人,正是大盗马克!只见马克风度翩翩,脖子上挂着一条这个冬季最流行的围巾。
约翰平静地走到马克的跟前,随手抖动了一下那条围巾,道:“马克,你到底还是上当了!”
就见马克低下了头:“想不到,你的那封道歉信,真的是个钓饵——我被你的那封‘道歉信’里的最后一句话,折磨得夜夜失眠,只得铤而走险……”
原来,约翰从马克的那几封“来信”的邮戳上发现,马克就隐藏在本市;更重要的是,约翰发现,如今的马克,对自己的形象极为重视讲究,并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以至于屡次提出更新通缉令上照片的荒唐要求。约翰记得,马克在最后寄来的那张照片中,披着一条围巾。于是,约翰在那封“道歉信”的结尾,写下了这样一段话:马克,在那张被我丢失的照片中,您披着的那条围巾,看上去已显得有点陈旧和过时了,和今冬流行的那种围巾相比,差距不小。要是您在即将寄来的新照片中,披上一条今冬流行的围巾,那么,在市民们的眼中,您的形象就更完美了!
今年冬天流行一款羊绒围巾,而其中,数“冬美”牌围巾最为著名。在贴出那封“道歉信”后,约翰在经销“冬美”牌围巾的专卖店里布下了精干的便衣警察,并终于等来了马克——马克不能忍受约翰在“道歉信”里说他不帅,终于忍不住走出了他的隐藏地点,去购买流行的新围巾……
约翰挥挥手,命人将马克押了下去。然后,他喝了一口咖啡,自言自语般地道:“爱美到极致,有时候,也会带来致命的后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