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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今住在英国爱丁堡,女儿在当地一所小学上六年级。一天放学,她对我讲了一件事:上课时,一位老师讲得实在太无聊,有个男生突然举手,他大声说道:“老师,你真的是一个很差劲的老师。”老师气得敲着桌子喊:“你怎么敢这样说!你太淘气了!”这位男生接着说:“可我是在说一个事实啊。”
我问女儿,老师把这事告诉校长了吗?“当然去了,老师气坏了,不过校长可没处罚那男生。”女儿对我讲起了《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也干过同样的事呢,一天他们魔法学校来了个新老师,那位老师实在太差了,哈利·波特就恶搞了他一下,老师气急败坏地去告诉邓布利多校长。你猜怎么着?校长送了哈利波特一块饼干作为奖励!”
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就是爱丁堡人,毕业于爱丁堡大学,从爱大到女儿的小学步行只需10分钟。虽然哈利·波特只是个魔法故事,但我却从中感受到了某种传承。
我对女儿说,我非常喜欢那个男孩。从小学到大学毕业,我也算“阅师无数”,经历的差老师可不少,但我都以打瞌睡、看武侠小说反抗,遇到严厉的差老师,只好规规矩矩坐着,思想飞到球场去。从来没一个同学站起来说:“你真的是一个很差劲的老师。”
通过对英国大学和小学的观察,我发现他们对所谓的师道并不太在意。一群大学生在酒吧聚会,他们的教授晚到了,就只好到处去找板凳,没有学生起身让座,或主动帮他搬个凳子,而老师也不以为忤,站在一边听学生们神侃。如果谁给老师让座,反倒会显得怪异。上课讨论问题时,学生们毫不客气,常提出一些刁钻的问题,问得老师直挠头,他也从没觉得因此失了面子。
每到学期结束,女儿都会带回来老师的评语,老师会这样写给女儿:“我想想自己是多么幸运,能跟你一起度过这一年,看着你盛开,变得越来越出色,每个方面都做得那么好,你是个多么让人难以置信的孩子,而且还给我这么多的帮助……”每次读信,我都感动不已,常常发感慨,如果小时候老师这样称赞我,我愿意为她去死。
我问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妻子,老师说的是不是真心话,她回答:“当然是,他们跟学生的关系是平等的,我的教授就经常说,我得谢谢你们,有学生才有老师,如果没有学生,我连工作的机会都没有了。”
经常听留学生说,英国的师生关系,看上去不像中国师生那般亲热,英国老师往往有事说事,谈完就走,说话也客气。有时师生一场,连老师是不是单身都不知道,因为那是人家的隐私。
我随后零散查阅了一些西方教师守则,发现中西差异的确很大,其中有这样的条文:“不得无故否定学生的独到见解,不得故意压制或歪曲学生进步的事实,记住学生姓名,不得当众发火,少提批评性意见。”“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学生,不得有意为难或贬低学生,不得在大庭广众下让学生丢脸,不得与学生过分亲热或随便,处理学生问题如有偏差应勇于承认错误,不得采用强制或暴力。”
从这些朴素、细化的准则可以看出,西方教师被要求的不是当圣人,而是当一个符合职业规范的公职人员。这个规范不是空谈道德人格,而是根植于法律,其实也是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具有现实操作性。他们对师生关系的处理,体现出的是民主和平等的理念,尊重孩子的独立思想和人格。
在我们国内,往往将教师推上道德神坛,其实我觉得现代社会应该做的是去圣化,让老师变成正常人。中国社会不缺少道德精英,唯独缺少契约精神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