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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5年底考虑卖掉Flat(单元房),转买House(洋房)的。当时,经过对一些区的比较后,我比较中意BaulkhamHills。于是驱车北上,首次跨入这个区的地产代理行。给我印象很深的是,第一位见我的那位代理中介直言不讳地说:“20万以下不要到这里问津。”这给我打击很大,因为当时我只计划用18万买房子。
18万买不到House吗?我仍然不甘心。利用那年圣诞节的机会,我想碰碰运气,看看有无急于想出售物业、而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代理中介和买家的卖家,因为圣诞期间,不是每家代理中介都营业的,而买家那阵子兴许都外出旅游了。我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时间差,而常人不会注意到这个细节。
果真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天以后,我突然接到一家代理中介的电话,说有一印度人,因为在别的地方买好了地皮,急于要将现住的洋房出手,标价20。5万元,但可以砍价。于是由代理中介带路,我们来到了房主住地。一下车,我就被这房子的外观吸引住了。它是属于宽幅式的那种洋房,对面是森林公园,临马路的每间房都有蓝色遮阳帘,外加红色砖墙,煞是好看,就像彩色宽银幕电影的画面。人屋后,主人向我们介绍说,这幢洋房占地700平方米,有3间卧室,其中一间是带浴室的主人房,很大,大约是一般卧室的2倍。除了卧室以外,还有3间面积几乎相等的房间。客厅、家庭室和娱乐室,各有20平方米以上。厨房是新装修的。前院相当开阔,后院非常平整,还有橘树、小金桔和柠檬等果树。我们看了以后都非常满意,在回公司的路上,一致决定,如果能大幅砍价,可以超“定额”买下。在地产市场购买物业,从卖家手中砍他个5000元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我们不满足这样的起点,于是开口砍它1万。我的理由是,物业虽好,但离市区毕竟远了一点,如果得个便宜,倒也可以考虑。当时据我所知,中意这幢房子的买家还不止我一个:但由于圣诞节期间无法落实贷款,中意者们基本上采取hold(不脱手)的策略。
为了攻克1万元这个指标,我在同代理中介议价时,一方面表现出“非它莫属”的欢喜状,另一方面则突显“决不在一棵树上吊死”的潇洒,这是从心理学上学得的“欲擒故纵”术。果然这一招很灵验,当晚,代理中介传来了房东的意向,只要我能早作决定,19。5万也行。
对方同意以后,我并没有作罢。因为当时我之所以砍价,既有经济上的考虑,也有从商业中学习商业的想法。我考虑下一步目标是另一个5000元,即整个砍下1。5万元。在那些日子里,我仿佛把自己看成是战场上的指挥家,看看买家的智慧怎样决胜于一个心计并不低人一等的对手。可是,如果这两步棋走出,把对方吓跑了怎么办?毕竟从我的观察中,这时还有新的买家不断上东家看房。我觉得,在这个时候稳住对手极其重要。要让东家切切实实地感到,我是在“动真格”的。于是,我动员了在悉尼的不少亲朋好友,组成一个阵容庞大的“物业检查团”,浩浩荡荡地开到东家。这一天,还下了雨,似乎更显得“一片真心,苍天可鉴”。
庞大的代表团“莅临”以后,无非是“数落”一下物业的不是,同时举出同类物业的低价实例,以“打击”卖主的销售信心,使房主对维持现有售价产生心理动摇。果不其然,在一大堆实证面前,房东的心理防线已然崩溃,自动地将价格又下调近2。5%。到这一步,我心满意足了。通过杀价,已经杀出买家的威风,也学到了不少谈判议价的门道。那时候,我想,哪怕让我作为贸易代表团团长,和外国人谈判,也输不到哪里,应该见好就收。可是,内人不同意。在下一步行动计划上,我们发生了分歧。我主张“穷寇勿迫”,她主张“乘胜追击”,再砍它最后5000元。好家伙!她说:“你想,如果我们省吃俭用,这5000元钱要省多少日子?再说,省下这5000元,新房间买家具的钱不用愁了。”可是,问题是,买卖关系中的那根“弦”真要是断了,我们可能前功尽弃。于是她向我提出这样的妥协:“抡斧头”砍价的事,她来;但如果“起义”失败,我不作追究。
真是天意如此,那印度人东主最终提出一个要求:在他承诺2万元discount(折扣)的同时,我们必须立即支付合同定金。这当然不难,于是拍板。原来,据说按规定,买下的土地在半年之内必须动工,否则就要脱手。那印度人买来的那块地显然快要半年了,此一合同成交对他来说,是“两权相衡取其轻”:而对我来说,最后的5000元属于“飞来的”福份。于是,我决定,用它的一部分,捐给当地的ChildCare(托儿所),还放弃了对房东洗碗机和窗帘等的“接收权”,并允许他们多住了两周。
这就是我第一次买房的故事。我成功地“砍”了它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