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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是个不会叫人的孩子,总是紧紧拉着父母的手,紧抿着嘴,一声不吭。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些弯下腰来逗我的叔叔阿姨的样子,他们开始总是笑得很和善,说:“叫阿姨啊,小丢。”父母也跟着附和:“叫啊,叫阿姨。”可我总是张不开嘴,把头扭到一边。最终的结局总是以大人投降而告终,父母也感到不好意思,连连向人道歉:“这孩子,就是不讨人喜欢,不会叫人。”其实并非我个性乖张,我只是觉得不好意思,当时的我,还不懂得什么叫尴尬,却早早地学会了制造尴尬的气氛。
告别了懵懂无知的幼儿年代,我对周边事物的反应愈发敏感,“尴尬”二字便如影随形,始终没有甩开过——可是对外还偏要做出一副镇静自若的样子,搞得自己和别人都很累。事实上,我活在他人的眼光和议论的恐惧里,每次被别人仔细打量的时候,就总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我希望自己被别人注意,但同时又害怕被别人注意,像是一个巨大的悖论。
在学生时代,这个问题还不是很明显,对老师来说,学习成绩才是第一位的,别的都靠边站。对我而言,我不是一个会来事儿的姑娘这个事实,会偶尔让我有些懊丧,毕竟,做个人人都喜欢的姑娘是件多么让人向往的事儿啊,会获得更多来自同性的友谊,也可能会赢得更多男孩子的爱慕。因此,我会用自信的外表来掩饰我内心的紧张,我越是觉得自己笨拙,就越要表现出看不起那些会来事儿的姑娘的样子。我武断地认为她们都是没有内涵的绣花枕头,于是和好友着意看艺术片、听摇滚、写颓废抑郁的文字,以此来证明自己是个充满个性魅力、比那些姑娘更有人生追求的姑娘。
我用我所认为的优势来抵消我的怯懦和尴尬,我全心地投入到阅读和写作中,就像勃朗特姐妹和简·奥斯汀那样。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是舞会上的焦点,因此需要用自己擅长的事来平衡自己的内心,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把我们从失意的泥沼中搭救出来。那是我们找寻到的一种独特的与这个世界达成默契的方式,在这个自己掌控的小小世界里,我不必刻意讨人欢喜,也不必觉得尴尬。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耐心地倾听我的声音,从而可以透过我略显疏远的外在表现,直达我的内心。
但暗地里,我依然幻想自己也能成为一个会来事儿的姑娘,可是我的种种努力在我看来不过是东施效颦。这种挫败感在我刚入职场的时候特别明显,我始终学不会大方得体地微笑,也不具备迅速和同事打成一片的能力。
而与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时和我加入公司的新人小薇,她开朗大方,每天都能很亲切地问大家早安并且露出甜甜的微笑,她会很贴心地和大家分享她带到公司的午饭,并且不露痕迹地夸赞女上司的衣着并很快地交流起穿衣经……这些都是令我可望而不可即的能力。当时的我绞尽脑汁地希望可以给我的女上司留下一点深刻的印象,我认为她恐怕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所以,当她在月度总结会上,宣布我是“最佳新人”的时候,我简直以为我还沉醉在那个自己编造的玛丽苏幻境中没有清醒过来。我到现在还记得她鼓励地看着我,说:“李小丢的稿子写得很不错,比你们在座的很多人都强。”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不会来事儿的女孩儿也会被人欣赏、认可,原来人生并不仅仅是学会讨人喜欢便可以一往无前。
也是从那一刻,我开始懂得,我不必勉强自己成为什么人,只要我有自己坚持去做的事情,并且能从中寻找到乐趣,我就不会被这个世界摒弃。也许这就是造物主的神奇,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拥有不同的样貌和个性,然而就算有再多不同,我们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接近同一个梦想——被这个世界所接纳,并且找到最适合我们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