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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魅力在哪里?这是我近年来反复思考的一个问题。我从上中学开始写作,说起来也写了不少东西,并且有不少书籍出版,有不少文章被报刊选载,现在又在总编的岗位上工作。但对这个问题始终不很清晰。
文学的魅力在哪里?有人说在情节,有人说在细节,有人说是人物,有人说是语言。其实,这些回答都没有错,但都还没有说到本质。文学的魅力在于人物的本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自然界的本真。人的本真是什么?我不由得想到了“人之好梦”。人之好梦,不在“梦”,而在欲。梦仅是一个不存在的虚幻世界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幻象、幻想;欲是人之天性,人做梦是天性使然,是“欲”的驱使。文学创作恰恰正是遵循了人之欲表现的基本形式——幻想、幻象、幻觉。文学的本真,是人物天性的自然流露,亦可称“率性”而动,而不是静,随天性而动,任本体而动,这种动就是本真。文学所描写的是人之“欲”的率性而动,是动的本身,动的过程,魅力全在动之中。
每个人都心存本真,每个人也都有虚伪,现实的不真实,让人们活得也不真实,让心中的天平失衡。其实谁又甘心活在不真实之中呢?
真,是读者对文学的基本要求,也是文学的生命,也是文学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