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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中好句子汇聚100句

13473

【简介】感谢网友“13473”参与投稿,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方便大家学习。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通用9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读书笔记(通用9篇),欢迎大家分享。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1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

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2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

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3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有一个叫李微漪的画家寻找到了小狼,把它带回了成都。她有个朋友叫亦风,亦风当爸爸,李微漪当了妈妈,他们给小狼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格林。

李微漪陪它长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于是有了接下来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来越多了,草越来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盗猎者捕获了很多幼狼,整个草原变得生气又焦虑。

在我心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它很勇敢、机智,没有好奇心有戒备心,是一种能力很强的动物。

李微漪表现了妈妈对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啸,躲避危险,帮她成长,就像我们的妈妈教我们吃饭,吃饭一样。格林也像个孩子一样,因为她感受到了李妈妈的爱。我也被她们感动到了。

我希望我们不要像盗猎者一样,大家都像牧民一样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这个法官给世界的规律,不要去破坏它,保护越来越少的野生动物。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4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5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第1句】: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6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述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那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7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8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9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

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观《重返狼群》有感

冬天的若尔盖大草原,干净,纯洁无暇,如同初生婴儿般的眼眸。而在这里,将是格林与狼群回合的唯一时机,也是作家李微漪与格林相处的最后时刻。

这部电影的最初,从李微漪收养出生年仅5天的幼狼格林开始,到最终的分离可以说是格林成长的奋斗史,也可以说是李微漪与格林的情感史,李微漪不仅将格林养育长大,还教会他如何去捕猎,如何保持狼的野性,甚至为了能让格林像正常狼一样生活,和他一起来到若尔盖大草原其中的`艰辛,我们常人无法感悟得到,只能通过银频,感受他们在一起时的欣喜,捕猎时的虔诚,和离别时的感伤。

整部电影,最能撩拨我的情思是李微漪与格林最后的分别,与分别20天后的再次重逢,再次分别。也许,很多人会认为,李微漪与格林感情如此深厚,一生都生活在一起,彼此相依,不是很好吗?外面如此险恶,格林永远会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在一起,不是很好吗?可是,正如李微漪所说:“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自己走了……”是啊,格林他是自由的,他是狼。是狼,就该属于广袤的草原,就要有野性,就要有自由,不然,他就废了。

格林像是李微漪的孩子,从出生到长大,他们彼此相依,但再深的感情终将面临分离,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只能养育自己的孩子长大,却无法阻止他走出自己的怀抱,去到更加广阔的天地,去寻找属于他们的人生。

重返狼群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事情的进展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顺利。我原以为这么感人的狼故事会传得路人皆知,结果一直走到天黑,问了三四个人,他们却对这事一无所知,反而对我这个外来人颇感好奇,问长问短地打听城市的消息。一点新的线索都找不到,情绪非常低落。失望、沮丧,甚至有一瞬间都怀疑牧民们故事的真实性了。我仅凭着一方之言,热血上涌就不顾一切地去寻找,是不是傻了点儿?

我意识到自己低估了寻找的难度,像这样盲目地徒步撞运气,找到的概率几乎为零。正在灰心之际,公狼被剥皮的细节如灵光乍现般提醒了我。现在的牧民生活渐渐富足,穿的不再是自制的毛皮,而是与外界接轨的牛仔裤、夹克,传统手工早已丢生了,大多草原人不会自己熟制毛皮,包括每年剥下来的羊皮牛皮都多半是由县城里的皮匠统一收购加工。狼皮既然被剥,肯定要尽快找人熟皮,何况如果要卖珍贵的狼皮,也一定会在人多的地方悄悄放出消息,公路和路边的饭店旅馆正是各色人等汇集的地方,消息最灵通,最不济还可以找到皮匠,或许能打听到蛛丝马迹。想到这里我顿时兴奋得坐了起来,忽然又想到珍贵的小狼皮也可能被剥来卖了,一时间心乱如麻。

我搭摩托车走了大约几十公里,终于找到一家给货车司机打尖的路边小饭店,我向店主买了些水和干粮。几瓶水灌下去我又来了精神,守在店门口见到路过的人就上前打听,但问了一下午仍一无所获。晚上我在小饭店里狼吞虎咽地扒着饭,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办。邻桌的老司机教了个方法:“姑娘,你不是还想找皮匠吗?每天清早的时候,一些收皮子的人就会在进县城的路边蹲候。到时候你问问他们。”

一语点醒梦中人!

第三天天刚亮我就搭车往县城方向赶,果然有些藏族人零零散散地蹲在路边,面前的地上摊放着刚收来的牛羊皮。我连问了几个收皮人以后,终于有一个开着拖拉机的收皮人说:“好像是听说过这么回事儿……”

终于有了线索,我兴奋得心都要从胸腔子里面蹦出来了。

午后,厚重的云层笼罩过来,草原要变天了。当大风已经把拖拉机上的我吹得蓬头垢面的时候,收皮人终于在公路边停了下来。“剩下的路在草场上,拖拉机开不过去了,你得自己走。”他伸手指着远处草场上遥遥可见的一处帐篷,“就是那家人。”

我略带犹豫地把钱交给收皮人:“你保证小狼崽就在那家人那儿?”

“我向菩萨保证!”收皮人信誓旦旦地说。我点点头,藏族人信佛,我相信这样的誓言。

收皮人接过钱数了一下,补充说:“死的活的就不一定了。”

“为什么?”我心里一凉。

“牧民是不会养狼的,没这规矩,头几天让他们卖皮,不卖!早说狼崽子养不活的!每天都在死!”

这几句半通不通的汉话,顿时让我泪眼迷蒙,我抓起背包背上,飞也似的朝那顶若隐若现的帐篷狂奔。直跑到傍晚过后,离帐篷越来越近,帐篷前依稀坐着一个藏族老人。陡见陌生人出现,帐篷外几只大獒犬狂吠着气势汹汹地迎了上来,我上气不接下气,变声变调地喊着:“我不是坏人!我来找小狼!我不是坏人!”

赶牲畜回家的两个小伙子和在帐篷外忙碌的大姐急忙叫喊着拉回獒犬,拴了起来。这一家人对我这个陌生人急匆匆的到来颇感意外,而我大声呼喊的“小狼”两个字一钻进他们的耳朵,他们就立刻有些警惕而排斥起来,不知道我到底想干什么。

老人几步走过来挡在帐篷前,摇着经筒,慈眉善目却表情阴郁。那两个牧民小伙子和大姐试着问我的来历。其中一个戴毡帽的小伙子翻译着我们的'话。我拉风箱一样地喘着气,断断续续尽量简单诚恳地说明了来意。大姐和小伙子们扭头看向帐篷前的老人,老人一言不发,表情复杂地打量着我。

“小狼还有活着的吗?我找了三天了……”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又滑了下来,累得颓然跌坐在湿漉漉的草地上。老人家的神情这才渐渐缓和下来,终于叹了口气,于心不忍地让到一边,指了指帐篷,答了我第一句话:“你来晚了。”我的心霎时沉到了谷底,爬起来急匆匆地撞进了帐篷。眼前的地上最后一只小狼已经不再有声息,他四肢松散地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连肚子上的皮毛都看不出丝毫的起伏。跟进来的毡帽小伙子拨弄了几下,拈住小狼后颈拎起来摇了摇,小狼垂着爪子耷着头软绵绵地晃荡着毫无声息。毡帽小伙子放下小狼摇了摇头:“死了……五天不吃奶还活啥呀?”一句话如五雷轰顶,我顿时泪眼模糊,几天来的日夜兼程和六只生命之烛的逐一熄灭让我悲从中来。“我还是来晚了!”我痛苦地把头埋在手心里,憋了几天的悲痛终于难以抑制,猛然间放声长啸起来,只有那长啸声才能悼念我心目中的狼。

突然,“死去的小狼”耳朵一跳,一个激灵,颤颤巍巍地翻过身来,闭着眼睛晃晃悠悠地撑在地上细听动静。

《重返狼群》初中读书笔记

导语: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接下来是小编整理给大家的《重返狼群》初中读书笔记,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狼妈”教子

您会爱吗?会爱您的孩子吗?

我知道您的答案是肯定的,希望文末的您也能骄傲的说:“我会爱。”

“狼妈”薇漪带回小狼时,第一次是用奶瓶给小狼喂食鲜奶的。结果,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断,奶瓶也摔碎了。凶猛如狼,岂会如此斯文饮食,薇漪想到老牧民曾说过,哺乳的母狼没有一个乳房是完好无损的。

这份坚持,这份忍耐,如果不是无私的爱还能做何解释?这一点,每个亲身哺乳的准妈妈都有体会。我亦曾,亲眼目睹,一朋友的小孩一口吮吸的那朋友瞬间满眼泪水打转。这个时候,每个妈妈都会爱,每一份爱都伟大。

小狼稍长点时,有次“狼妈”把小狼单独留在了家中。结果,回来打开房门的瞬间,惊呆了:

【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卫生间的卷纸被拖出来老长……洗衣机、电冰箱的电线被咬断了……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倒翻,滚在桌边上,一罐蜂蜜所剩无几……】

面对四仰八叉的挺着大肚子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的小狼,“狼妈”无奈又溺宠的摇摇头,然后埋头整理。整理之后,已是深夜,精疲力尽,却还是费心的为格林准备着可口的爱之晚餐。

这样的事情,很多准妈妈都有经历。她们闪着圣洁之光的母性,指引着她们会有和“狼妈”如初一辙的做法。这时候,爱是天性,这份爱是那么的顺其自然而让人愉悦。

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一天天的长大。它能见到的活物,只有“狼妈”这个人,它狼的天性是它永远只忠于强者,攻于弱者。所以,它露出了锋利的爪牙,选择攻击这个救她、养它的母亲。“狼妈”是怎么做的呢?她知道这是狼的天性,她要让它成为狼,就不能用人性来要求狼性。所以,她没有骂它是白眼狼,没有剪掉它锋利的爪牙,而是把自己逼的像个正真的母狼一样,去战斗,去争夺,她狠狠的咬住狼的嘴筒,咬的一嘴狼毛,却也引得了这个狼子的俯首帖耳。

您呢?可曾想到您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当您的孩子,第一次挑战您作为父亲或者母亲的家长权威时,您是火冒三丈,训斥打骂,口口声声念着:“竖子无礼”呢?还是冷静的分析、学习,在知道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经阶段时,耐心的开导,用心的等待呢?

有多少的父母,打着家教的幌子逃避着自己懒惰的事实。他们可以用心的教会牙牙学语的孩子喊出并不怎么真切的“爸爸”、“妈妈”,却无法接受孩子成长中的必经阶段。只因为,前一种爱,自然、轻松而不需要习得。后一种爱,却需要克服懒惰去学习,去摸索。

当“狼母”发现,小狼已经迫切到了需要交流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唤子的“呜呜声”已经不能再满足小狼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就让他顺其自然吧,活着已经很难得了。我想我会这样想,也会这样做的。可“狼妈”不啊,她找来狼谷狼山的现场录音,结合自己的已有知识比照分析,再反复的听,反复的学,反复的练习、实践,直到她这个人“狼妈”发出的狼嚎与音频曲线几乎一致。意料之中的,她的狼子骄傲的发出了第一声正真的'狼嚎。

您呢?当每一次看着孩子极低的测试成绩,您是怎么做的呢?训斥、打骂、抱怨?还是无奈的拉着脸,叹口气,已不自知的语言暴力道:“你就这个能耐了。”或者,虚伪的无所谓的笑笑,说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没事,下次一定能考好。”又或者,拿出一塌钱,立马风风火火的去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呢?这些都太容易去做了,因为多么顺其自然,合乎本性啊。

如果一个弱女子,能教会一只狼发出标准的狼嚎。那么您,又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能帮助同为人的孩子提高一门成绩呢?你可曾,仔细翻翻孩子的课本,而不是以已经忘了,不会了来搪塞呢?你可曾,有认真看过孩子的试卷,仔细引导着孩子分析每一处的失分点呢?你可曾,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耐心的听孩子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你又可曾,为了孩子,愿放下你手中的手机,放弃你无用的社交,陪着她重新温习一遍自己已快要忘完的功课呢?

这些可曾,您多半没有吧,因为您总有无数的理由来反驳每一个可曾。比如,您需要赚钱,您没有时间,您没有那个能力那个精力;又比如,您认为您的钱大可以让辅导班的老师来为您工作,您以为分析试卷那种事都该是学校老师的职责。可您是否想过,您的一个孩子您都可以找到这么多不去努力,逃避懒惰的原因,管着五六十甚至更多孩子的老师会不会找到更多的原因呢?

当小狼的身体急速增长,“嗷呜———喔——呜—”的狼嚎夜夜在城市的上空响起时,“狼妈”的眉头再次皱紧。她知道,那个始终藏在心里的问题必须得面对了,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已经无处安放狼自由的灵魂,她必须得选择了。她找了动物保护组织,我们偌大的中国居然没有野狼救助和保护区,小狼要得到保护,必须漂洋过海送往英国;她去了动物园,刻当她看到那只被圈禁在小小牢笼中的老狼,一刻不停的在狼牢中跑着狼圈,厚重的玻璃上全是它的抓痕时,老狼悲哀、绝望、身不如死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心,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她绝对不能懒惰的,将小狼送进这个集中营而一了百了。所以,她选择了那条最艰难的路,第三次迁徙:带小狼重归故土,助小狼重返狼群。

您呢?当孩子提心吊胆又小心翼翼的告诉您,自己无法适应所在的班级,所在的学校时,您是怎么做的呢?无所谓的一番无用的安慰,道之:“适应,你要适应环境,适应了就好了”呢?还是,认真的聆听孩子的内心,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再去学校拜访孩子的老师,咨询孩子的同学,考察孩子所处的环境,然后再做出最正确最适合孩子发展的决定呢?

我们总说适应,可如果让一匹狼来适应人的生活,不说根本就适应不了,就算真的适应了,狼也已经不再是狼。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狼和藏獒这对天敌,总算是能和平共处了。茫茫草原,小狼再也不孤独。但这世间最大的问题,就是总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

不久之后,“狼妈”悲哀的发现,本已能够娴熟捕食鼠兔的小狼,居然突然捉不到鼠兔了。原来,小狼生活在藏獒群中,耳濡目染的都是狗的行为习性。在捕食的关键时刻,本应屏住呼吸,禁声突袭之时,小狼却模仿着狗的做法,威慑骂阵,虚张声势,竖起狼毛大吼一声:“花”(狗叫声)。这哪里是捕食,根本就是报警嘛。

“狼妈”再次心情沉重的考虑到小狼的未来。她意识到:

养在獒群的小狼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学习和适应模仿的本领,小狼学了,却学歪了,适应了,但适应的不是它该面对的环境。现在,陪它脱离人群脱离獒群,进入严酷的草原,共同承担生存的压力,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已经迫在眉睫。

于是,强悍的“狼妈”再次选择了危险重重的一条路“孤身携子投狼群。”这是“狼妈”的第四次迁徙——荒无人烟的严寒草原。

您呢?想到什么了呢?您的孩子是否也曾在接受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身边聚集了很多不被您看好的狐朋狗友,沾染了很多抽烟、酗酒、沉迷网游的不良习惯呢?您又是怎么做的呢?是粗暴简单的暴力镇压呢,还是如“狼妈”一样透彻的分析问题,直面问题,刨根问底后再陪着孩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古有孟母三迁,今有“狼妈”四迁,您可会,为了您孩子的优秀和未来而选择一迁吗?

鸟儿翅膀硬了,总要离巢。小狼长成了大狼,也要回归狼群。一路走来,“狼妈”携带着小狼躲父母、躲车辆、躲警察;离开小屋,离开天台,离开城市,离开人群;一起学习狼嚎,学习捕食,学习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更是一起忍冻挨饿,忍受病痛和环境的各种考验。要说不舍,“狼妈”最是不舍放小狼离去,要说不舍,小狼最是不舍离去“狼妈”。

然而,“狼妈”是这样说的:

“舍不得也要舍……狼不是宠物,人的陪伴绝不能取代它真正的同类,而且狼有自然交给它的使命……只要它能活的快乐,我有什么舍不得。”

这一段,我读哭了,看的是别人的故事,哭的是自己的心酸。

我知道,有很多如我这个年纪的同龄人读到这里,都会哭的。曾几何时,我们也如长大的小狼一样,梦想在自由的原野驰骋,可总有无数的舍不得,无数的各种道德框架,无数的人伦孝义,无数的哭泣,无数的恐吓,无数的示弱死死的将我们缠绕。直到,我们再也喘不过气;直到,我们疲惫的收起那颗自由的心,收起已经准备远行的脚步。然后,心知肚明的,以爱的名义圈禁自己的快乐,恰如离去又返回的小狼一样,收起锋利的爪牙,将自己的头颅摆正,等待爱的项圈来禁锢。只是,小狼“格林”多么幸运,她的“狼妈”最后还是忍痛割爱,收起了那已爱的名义编制的铁链,而给了它更无私的爱——自由。即使,一转身已是思念成灾;即使,一转身已知是永别。

您呢?但愿,您在孩子需要展翅翱翔的时候,能不以爱的枷锁,使他负重前行;能不已爱的美名,冠名自己的懒惰。

已是文末,您,还能骄傲的说“我会爱”吗?您,可也是,爱着爱着,就懒了呢?愿您不是,愿所有的父母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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