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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丨戴金花律师(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买房都已经一年多了,贷款也下来了,但是开发商就是不给我合同,戴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最近经常有这样的咨询。
付了首付,贷了款,开发商不给合同的情况,在购房者购买期房中也是比较常见的问题。销售总是用各种理由告知购房者,现在没有合同等等,而购房者并不知道其中的真正原委。
其实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情。因为你没有合同就无法直接证明买卖关系,如果发生违约行为,也很难主张自己的权利,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没有保障的。
如果没有给购房合同,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如果短时间内确实没有原件,也可以要求其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印章,如果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
因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另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买受人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一致的协议。
一般情况下,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至少会签署4份开发商两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开发商在办理完网签以后会给购房者办理预告登记。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的合同在按揭的时候,需要提供给银行核对原件,办理完贷款之后,一般情况下银行将返还购房合同。
因为购房者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预告登记、购房合同及相关契税,方可办理房产证。没有合同根本办理不了房产证。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大家:如果签订了合同,开发商也没有正当理由不给合同,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购房者需保存好证据,防患于未然,尽早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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