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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海德堡的时候,诸事都觉得新鲜,唯有一事不快:出门见乌鸦,而且还不少。那些让人膈应的乌黑的身影几乎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房舍、草地、树丛、垃圾箱旁……黄昏时分,成千上万只乌鸦集合起来,一群群,一片片,赶集似的掠过涅卡河,向东南的山林里飞去寄宿,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海德堡的一景。初时见此景总是皱眉,后来时间久了遂知道是自己有问题,中国人总爱对什么事物都分个三六九等,鸟禽走兽也分出个凶吉属类,质朴的德国人哪意识到这么多,天鹅白,乌鸦黑,不过羽毛颜色不同而已。唯中国人憎恨乌鸦,致使此鸟远游不归,如今几乎绝了踪迹,真是莫名其妙。
某天出门看见一只喜鹊,仅一只,形只影单,嘶叫于树丛间觅食,不觉眼前一亮,出门见喜,虽未捡到什么金银财宝,但也先有几分高兴和亲切。走近前来,它并不躲避,只是嘶嘶啦啦地叫着。绕过灌木丛,却忽然发现,原来另一边还有一只纯黑的鸟——一只乌鸦,体形大些,但形状没什么大差异,它们好像是在争什么吃食,你争我抢,进进退退,互不相让。
那一刹那间,我忽然有了一个令我自己吃惊的发现:两只鸟的叫声几乎是一样的,嘶——啦,原来我们把乌鸦的嘶鸣想象成令人讨厌的聒噪,而把喜鹊的叫声美化成报喜的婉转之鸣,其实不过完全是我们自己的主观好恶,所谓“乌鸦臭嘴”和“喜鹊唱枝”,不过完全是我们一厢情愿的虚构!
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发现。再仔细听,它们的叫声还是难分彼此,再看体态和毛色,差距也微乎其微,不过一个形体略大些,稍有些臃肿,另一个尾巴稍长些,胸部有一块弧形的白。两只如此相近的、在生物学上没准儿是同源同宗的鸟,何以会被中国人分出一道吉与凶、祥与恶的鸿沟来?假若德国人也信此道,那大约就不要再出门,平均每天见到1000只乌鸦,而3天才看见1只喜鹊,这日子还怎么过?要么就有另一个办法,“全民除害”,把乌鸦杀净除光,免了这铺天盖地的聒噪,哪怕出门难见喜,也免上街千声忧。
待见喜,厌见忧,原来是一种文化情结。1只喜鹊便可透出吉祥的信息,3只喜鹊则可以构造出喜庆的气氛,如果有更多的喜鹊、到处是喜鹊呢?
然而对乌鸦的偏见并非自古而然。我突然记起在许多先秦和六朝的诗歌中,诗人对乌鸦和喜鹊似乎并未作明显的区分,大都是笼统地以“乌鹊”称之,曹孟德诗之“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并未专门分出个善恶贵贱。查字典也说“喜鹊,属鸦科”,《禽经》中甚至还记载有一种“慈乌”,“比他乌微小,长则反哺其母”。宋代诗人吴激的《人月圆》中的诗句云:“仙肌胜雪,宫髻堆鸦”,用乌鸦之色比喻美人之发。《汉语大字典》对“鸦”字的解释的第二个意思即是:“同‘雅’,美好,不粗鄙。”可见对乌鸦的“歧视”是十分晚近的事,也是未曾“入典”的无由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