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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宴上的手指之戏,称为猜拳(有些地方称作划拳),由两人对猜,各出拳伸指,又同时报出所猜的数目,符合双方伸指的和数者为胜,不胜者罚饮。猜拳时所测报的数目都用吉祥事语,如“一定恭喜”、“两相好”之类;在一至十的数字中,九个都容易理解,唯独“五经魁”或曰“五魁首”今已难明其义,以致媒体在报道老百姓用歌谣嘲笑某些“下基层”的干部“啥事不做,吃得酒水糊涂”时,把“五魁首”写成“五魁手”,被误记一个字的歌谣是:“老虎杠子五魁手,迷迷糊糊往回走。”误“首”为“手”,就因为不知“五魁首”的来由。
《辞海》“经魁”条释文云:“明清科举考试分五经取士,各科乡试及会试前五名,即于五经中各取其第一名,明称魁首或五经魁首,清称经魁,共五经魁。”五经指《诗》、《书》、《礼》、《易》、《春秋》,以五经试士,各取第一名,合起来为五人,这五人列前五名,都称魁首或经魁。清代梁章钜的《称谓录》就把经魁作为专称列入。
乡试、会试都有经魁。乡试是地方(省一级)考试,中试者为举人,其中的前五名为经魁;为区别于会试的前五名,乡试的经魁也称乡魁。会试是中央级考试,取中者为贡士,经皇帝批准后称为进士,进士中也有经魁。开科取士,接常例为三年一科,乡试在秋天举行(称秋闱),会试在次年春天举行(称春闱),两试连中有连捷的美称。明代唐皋屡赴乡试不中,却在正德癸酉年(1513年)乡试、甲戌年(1514年)会试连捷经魁,最后还被钦点状元,已是五十余岁(见陈鼐《百可漫志》)。
清代高鹗所续《红楼梦》,第一百一十九回写贾宝玉赴乡试,取中第十八名举人,这自然不在五经魁之内,回目上也说他“中乡魁”,已不是实指,而是泛称了,因为中举的名次靠前,古人使用称谓有这种宁高毋低的情形。
猜拳时所用的吉祥语中,“五经魁”、“五魁首”是现成的,“五魁手”则于义无取;“魁首”可以相合成词,“手”又有什么魁不魁之称?从“魁与手”、“魁之手”、“魁其手”上去理解,都无法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