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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在折磨着她,那就是一日三餐的永久刑罚。因为它们不仅仅必须按时,而且必须完美无瑕,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但同时又不能去问他。而如果她真的问了——依照那无数条仪式性的家庭礼节中的一条——他就会看着报纸,连眼皮也不抬地回答说:“随便,什么都行。”他说的是真心话,而且和颜悦色,自认为没有哪个丈夫比他更好说话了。可到了吃饭的时候,“随便什么”就不行了,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不能有半点瑕疵:肉不能有肉味儿,鱼不能有鱼味儿,猪肉不能吃出疥疮似的腥味,鸡肉不能吃出鸡毛的味道。即便在不是吃芦笋的季节,也得不惜代价地为他找来,为的是让他能在自己尿液的芬芳气息中怡然自得。她不怨他,只怨生活。但他是生活中难以安抚的主角,只要稍有不满,他就会把桌子上的盘子一推,说:“这顿饭没有用爱来做。”在这方面,他的灵感真是鬼使神差。有一次,他刚尝了一口甘菊茶,便把它推到远处,只说了一句:“这玩意儿有股窗户味儿。”她和女仆们都大吃一惊,因为谁也没喝过水煮窗户,她们尝了尝那壶茶,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结果,还真有股窗户味儿。
他是个完美丈夫:从不会捡起地上的任何东西,也从不关灯,不关门。在黑暗的清晨,如果他发现衣服上缺了一颗纽扣,她便会听见他说:“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一个用来钉扣子。”每天,当他喝第一口咖啡,喝第一勺冒着热气的汤时,都要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号叫,大家对此已经不再感到害怕了,接着他会长叹一声:“等我有一天离开了这个家,你们要明白,那是因为这种烫嘴的日子我过够了。”他说,只有在他服用泻药而不能吃饭的日子里,她们才把饭菜做得格外香、格外出色。他坚信这是妻子对他的背叛,以致最后只要妻子不肯跟他一同吃泻药,他就也坚决不吃泻药。
他的不通情理让她十分厌烦,于是在她生日那天,她向他要了一件不同寻常的礼物:由他掌管一天家务。他欣然接受了,而且果真从天一亮便开始掌权。他张罗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却忘了她不喜欢吃煎鸡蛋,也不喝加了牛奶的咖啡。接着,他下令开始准备招待八位客人的生日午宴,并吩咐女仆们收拾屋子。他努力想比她操持得更好,但不到中午就不得不投降了,脸上没有丝毫愧色。从一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对什么东西放在哪儿一无所知,尤其是厨房里的东西。而女仆们也从中取乐,任由他每次为了找一样东西把所有柜子都翻遍。十点钟时,还没决定午餐吃什么,因为家里的卫生还没有搞完,甚至连卧室都没有收拾完,卫生间没打扫,卫生纸忘了放,床单忘了换,还忘了派司机去接孩子。他把女仆们的职责全搞混了:命令厨娘去整理床铺,让收拾床铺的女仆去做饭。十一点,客人马上就要到了,家里还是一团糟。费尔明娜·达萨重新担起了指挥的职责。她笑得要死,但并不像之前期望的那样感觉到胜利的喜悦,而是对丈夫在管理家务方面的一无是处表示同情,这让她自己也很震惊。他为自己所受的重创叹了口气,找了个常用的理由来辩解:“至少,我管家不会比你给人治病差。”不过,这次的教训是有益的,而且不仅仅对他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殊途同归地得出了明智的结论,那就是:换一种方式,他们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换一种方式,他们也无法继续相爱——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